历史人物可以用好坏来评判吗?
(1)全面性原则:坚持两点论和二分法的观点,从积极性和消极性、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阶段论与方面论相结合的原则:在纵向关系上,对历史人物进行阶段划分,绝不从阶段作出不同的评价;从横向关系来说,历史人物是多重的。如果有的人是英雄暴君,评价时就要采用方面论的方法。
(3)发展性和长期性原则: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评价,是否符合历史进步的趋势,是否反映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主流原则:要区分历史人物的主流与支流,政治活动与个人生活的差异,不能以个人道德标准来概括和代替历史进步的标准。
(5)适度原则: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不应标新立异,不应违背主流学术观点,不应违背普通人的善恶标准。
(6)阶段性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但反对阶级标签化和苛求古人。
(7)实践原则: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实践的效果及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2.评价历史人物的方法
(1)建立历史人物的时代背景:在评价任何一个历史人物时,都要把他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即寻找历史人物的个人活动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在分析历史人物的历史背景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所处的时代、国家、时代特征和他所处的历史环境。
(2)确定历史人物的阶级属性:在评价历史人物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不是停留在个人动机上,而是深刻揭示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和特定民族关系的环境。这样做的实质是找到个人活动和班级之间的关系。
(3)确定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主要看他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无论是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这是确定历史人物历史作用的最根本的标准。在确定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时,应侧重不同类型的历史人物。
(4)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历史人物的主要事迹或活动对其进行相应的评价。有两种方法可以概括历史人物的活动:
“阶段论”的方法:这种方法以时间顺序为纲,结合历史人物所处的历史时代,将历史人物的活动划分为不同的阶段,逐一评价其功过。
②“方面论”方法:这种方法以人物活动的内在逻辑关系为序,分解成几个不同的方面来评价。该方法的特点是评价特征上下文清晰、连贯、层次分明;特别适合活动范围广、活动复杂的历史人物。
(5)确定历史人物的评价结论。对于历史人物,不仅要一分为二,还要有一个总的结论,即对历史人物做出定性的判断。在具体评价中,要确定决定历史人物历史地位的最重要的方面。
3.评价历史人物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常见误区
(1)要正确处理历史人物和有名字的人的关系。要明白以下四点:第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再次,要分析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与当时人民的生产特点和阶级斗争的关系;最后,有必要确保历史人物的作用应该得到适当的评价,而不是任意夸大。
(2)要正确处理阶级分析和个人出身的关系。历史人物的阶级属性不能仅仅由个人出身来决定,因为单个的个人并不总是取决于他所属的阶级(近代中国许多革命者的经历证明了这一点)。阶级分析也不能被阶级标签所取代。比如否定一切来自剥削阶级的人或其代表,就是典型的“贴标签”。
(3)要正确处理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的关系。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都要注意。特别是要把客观后果放在第一位。这样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历史的复杂性所要求的。动机和效果有时一致,有时矛盾,“好”的动机可能带来“坏”的后果;“坏”的动机在特征条件下可以带来“好”的结果。例如,当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时,其动机和效果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需要这种观点来得出正确的结论。
(4)要正确处理道德评价和历史评价的关系。我们不能用一些过时的或者抽象的道德标准去评价历史人物,也不能用现在的道德价值观去苛求古人。我们应该主要关注他的历史作用。如果有人把曹操说成是“汉贼”,从封建正统的角度用道德评价代替历史评价是错误的。
第四,历史人物比较法
(1)当代历史人物对比:可以从历史人物中寻找时代背景。比如孔子和柏拉图的比较,华盛顿和拿破仑的比较。
(2)相似历史人物的比较:可以找到历史发展的规律,比如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比较,资产阶级时代华府和孙中山的比较。
(3)同一背景下的历史人物比较:如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政治家的比较,追求民族独立的孙中山、凯末尔、甘地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