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在哪次会议上成立的?
1927武汉召开第五次党代会。这次代表大会成立了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级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其中,王鹤波、、张作臣、许、、为委员,杨培森、肖、阮小仙为候补委员。王鹤波任主席,杨匏安任副主席。然而,在大革命失败后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成员中,有6人死亡,最后只剩下2人。当时我们党正处于非常严峻的革命关头,没有精力及时补充监察委员会成员。此时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实际上只有机构的存在,基本不可能开展进一步的工作。此外,当时正值大革命失败后的革命低潮,党忙于恢复重建地方党组织和开展武装斗争,没有及时充实监察委员会,导致监察委员会在人员损失惨重的情况下难以开展监督工作。1928中共六大取消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代之以“中央审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