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蚌埠曾分别是徐坊、山东、宋、吴、越、楚的城市。
秦朝时期,秦朝建立后,实行郡县制。今天淮河南岸属于九江县的曲阳、中牟两县。今天淮河北岸的怀远、蚌埠、固镇、五河一带,在泗水县分为齐、徐两县。
南宋时期,南宋五年(1257),距县城(今凤阳县)分分钟设怀远军、京山县,辖怀远县、蚌埠市西部、固镇县,蚌埠市东部属濠州市中坜县。南宋咸春七年(1271),淮安军、五河郡成立。南宋与金朝对峙时期,固镇县先分为齐县、灵璧县、泗州洪县,后又分为肃州县、灵璧县、京山县、五河县。
元朝时,至元二十八年(1291),废怀远军,京山县改为怀远县,属濠州(今凤阳)。现在蚌埠市西部属于怀远县,东部属于中牟县。固镇县分苏州、苏州灵璧县、泗州五河县、濠州怀远县。
明朝洪武年间,改中坜县为中坜县,增设临淮县、凤阳县。今蚌埠市西属凤阳州怀远县,东属凤阳州凤阳县;固镇县现属凤阳府宿州和凤阳府怀远县,凤阳府宿州灵璧县,凤阳府泗州五河县,凤阳府凤阳县。濠州先改名为林好府,后改名为凤阳府,全境属于凤阳府。
清朝时期,清朝全境沿袭明制,隶属凤阳府。雍正年间,泗州脱离凤阳府,五河郡归泗州,其余归凤阳府。其中,凤阳县主府设在小崩埠镇,清同治二年(1863)。定为蚌埠独立行政区,西起凤阳县马村沟,东至怀远县习家沟,灵璧县侯楼,下设安徽省凤阳府直属三个县区。
民国时期,民国成立1912,凤阳府废弃。怀远县、五河县为安徽省直属,1914隶属安徽省槐泗路(治凤阳县)。同时撤销蚌埠三县,现蚌埠市淮河以北属灵璧县,淮河以南属凤阳县;固镇县仍分为苏仙县、灵璧县、凤阳县、五河县、怀远县。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正式废弃。凤阳县、怀远县、灵璧县、五河县为安徽省直属县。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筹备办,次年撤销,仍属凤阳县。1932年,怀远县、凤阳县先后划归第四区、第四区,五河县先后划归第七区、第六区。占领期间,凤阳县于1938年由府城迁至蚌埠,蚌埠亦为安徽省省会(当时名凤阳县蚌埠镇)。抗日战争胜利后,怀远县改为安徽省第十区,凤阳县改为安徽省第九区、第五区,五河县改为第四区。
6月1946,6月165438+10月,蚌埠成立市筹备处,6月1947,6月65438+10月,蚌埠正式建市,留凤阳县(府城再次作为凤阳县),辖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和淮河以北小蚌埠地区。
1949 65438+10月20日蚌埠解放。65438+10月1新中国成立后,蚌埠市、怀远县、五河县隶属皖北行署。现在固镇县隶属于苏仙县、五河县、灵璧县、怀远县。1952年4月,蚌埠市直属安徽省;以上四县改为安徽省苏仙区,6月1956改为蚌埠区,4月1961仍属苏仙区。
6月1964,10,苏仙县、怀远县、五河县、灵璧县部分地区位于固镇县,属苏仙区。1971,苏仙区改为区。7月1983,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由苏仙县划归蚌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