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法律的历史人物


商鞅,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先后两次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变法。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军队战斗力大大增强,国势蒸蒸日上。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比如制定什伍连坐制度,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增加了连坐法。就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发的腰斩。一家藏“奸”,什、伍同罪连坐。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