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省长宁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初中起点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5、16、17、 65438)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阶段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2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小学和初中阶段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 265438+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冯红伟任组长,欧和平任副组长,李七月、李东茂、王晓林、李小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有吕、、杨、詹新泽、黄、雷运成等,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2017年我市初中、高中起点农村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免费定向培养计划196人(其中初中起点160人,高中起点36人)。根据培养目标需要,今年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民族乡招生计划、扶贫计划、乡镇支教招生计划(市州计划)四类。

各计划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指标见附录1、2。

三、初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起点目标和条件

(一)总体规划、乡镇支教规划(市、州规划)和扶贫规划。

报考普通计划、乡镇定向教学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的申请人应为2017年具有长宁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满18周岁(1999年9月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参加衡阳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我市一中、二中2017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堂[2010]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名参加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培养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并保证毕业后在户籍所在地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本科)不少于8年,(专科)不少于5年。

6.填报扶贫计划的考生须持有招生来源计划确定的县市户籍,持有县市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7.自愿报考乡镇教学计划的考生,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乡镇教学计划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不少于5年。

(B)民族乡计划

对希望报考民族乡的报考人员的相关条件按以下政策执行:

1.报名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本章第(1)节第二条规定,考生加分为中考包含科目满分之和的10%,考生获得的加分可随意加到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中。塔山中学瑶族考生报考“民族乡计划”,每人净加分108分。

(2)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志愿计划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志愿填报非民族乡计划(含未报名的民族乡定向招生计划,下同)的,在参加非民族乡计划志愿招生工作时,不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使用本人原中考成绩。

2.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招生来源计划确定的民族乡镇户籍。

(2)民族成分是少数民族。

⑶本人在本民族乡镇学校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具有完整学籍,初中毕业2017。

(4)符合本章第(1)节第1、3条的规定。

⑸在户籍所在地市州参加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经加分后符合本章第(一)节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6】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并保证毕业后在民族乡计划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

四、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我市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市招生计划数和专业方向。

(2)个人自愿报名

1.总计划、乡镇定向教学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报考总计划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生质量报告单(学生手册)到毕业学校报名;

2.民族乡规划

报考民族乡计划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本和学生素质报告单(学生手册)到塔山中学报名。

(3)研究生院初审推荐。

填写完报名表后,由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其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和6张符合条件的考生近期彩色照片报教育局教师工作单位。表格提交截止时间为2065438+2007年6月20日下午5: 30。

(4)市教育局初选

(1)普通计划、乡镇定向支教计划(市州计划)、扶贫计划。

各县市教育局在审核学校推荐考生资格的基础上,将培训学校划分为不同的学校。在所有填报培养学校总计划志愿的考生中,一是根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招生专业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分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如有小数,成绩有剩余);具体比例为1: 2(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或1: 1.5(招生来源计划数>;5点)。

为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整体素质,促进公费师范生中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根据湘政办〔2015〕114号文件精神,2017年市区招生来源数按县>分:5时,试点实行男女生入学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招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实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和相关政策,选拔30%的男女考生,然后根据相关政策,选拔其余40%的相关考生;当男生或女生条件不足时,对应的男生或女生候选人的缺额,应与其余40%的候选人统一,按有关政策择优录取。

(2)民族乡规划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对学校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培训学校划分为不同的培训学校。一、根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1: 2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使用加分后)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将所有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在常宁教育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初选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然后组织去衡阳面试,复试。

(5)面试和综合测试

面试和综合测试由衡阳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初中起点本科阶段面试和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本科综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只面试初中大专水平,面试时间为7月16。

1.初中起点本科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内容和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主要测试初中生的文化知识和应用能力。笔试闭卷,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课程),满分100。语文、数学、英语的分数分别占总分的40%、40%、20%。笔试的命题、写作和阅卷由衡阳师范学院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笔试和考试工作主要由市州教育局负责,招生学院协助。

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试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有意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与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力测试,面试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方向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三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力测试和专业发展潜力测试。

教师发展潜力测试分为潜力测试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潜力必须从外貌仪态、五官四肢、动作协调、语言表达、身体素质五个方面来衡量,满分100;特展由考生自愿申请(直接志愿填报音乐学、美术、体育三个专业方向的考生不需要申请特展),满分20分,其成绩计入教师发展潜力测试总分。

专业发展潜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满分100。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填写《2017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教师发展潜力测试和专业发展潜力测试记录表》,经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此表参加面试。面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衡阳市教育局协助。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评分规则由招生学院制定。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平均分((中考考生总成绩÷包含科目满分之和)×10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组成。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6个大方向的考生,其总成绩为中考总平均分(权重为0.5)与综合考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5)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音乐学、美术、体育的考生,其总成绩为中考平均分(权重0.4)、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0.3)、综合测试发展潜能测试成绩(权重0.3)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初中专科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中考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1)普通计划、乡镇定向教学计划(市、州计划)和扶贫计划。

县市教育局根据县市总体计划、定向支教到乡镇计划(市州计划)和扶贫计划,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从同一专业方向参加过综合测试的考生中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上述办法递补。

(2)民族乡规划

对民族乡计划和支部定向的民族乡,参照本条第一款的方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未填报民族乡志愿计划的考生,不得列入民族乡医学考生名单。

2.体检。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类招生计划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确定体检人选名单的方法等额确定补充体检人选名单。

(七)签订协议

我市教育局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开定向培养协议书(总计划)》(一式四份);民族乡计划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协议(民族乡计划)》(一式四份)。乡镇教学计划,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乡镇教学计划)》(一式5份)。

(8)预录取

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核各招生计划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招生,并于7月27-28日向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处提交以下材料。

(九)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发布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政策要求和说明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2.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不得兼职报考研究生,但可以报考在职教育硕士。

3.普通计划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在签订协议的县市县级以下农村小学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公费定向乡教学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师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在定向乡或民族乡小学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4.公费师范生不履行协议的,退还其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凡正式签约者,不得入读一中、二中。

5.参加普通高校公费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终止原公费定向培养协议,后续阶段不再培养,自谋职业。

6.中考期间出现*的,经核实的*和*考生均取消公办师范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资格。

7.报名参加公办教师招生的考生不收报名费,相关费用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8.今年我市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考点设在合江中学,参考考生506人。各学校必须派出协调性强、责任心强的领导和班主任带队,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有序进行。

9.关于初中起点公费教师自愿培训考生的申报问题,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召开考生和家长会议,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的意愿,班主任予以适当指导。

10.将高中起点公费教师定向培养志愿填报工作纳入高考前志愿填报范围,要求高中按时做好宣传。具体要求见湘教发[2017] 14、15号文件。学校要把以上两个文件转发给高三的每一个班主任。单击下载> & gt& gt

2017常宁市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和招生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