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的历史

中国人很早就有戴假发的习惯。起初,它们是上流社会女性的装饰品,被添加到原来的头发上,使其变得更厚,并制成更复杂的发髻。春秋时期假发很流行,到了汉代,发型和发饰都是根据李周制定的。三国时期,女人也用假包子。北齐以后,假髻的形式向单一化方向发展,直到元代,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平行髻的假髻。清朝的辫髻样式还是很多的,但是民国以后发型变得简单了,假发和假髻用得少了。

周舫《簪花图》中梳着高髻的唐代女子,大概是加了假发。假发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早期是上流社会女性的饰品,用来添加在原有的头发上,使其变得更浓密,做成更复杂的发髻。《诗经》中提到一种叫“副”和“倨傲”的假发。“片”是用部分假发或头发做成的发髻。《诗经》把假发做成的发髻称为“贝”,是胡须的总叶。

在李周,假发细分为很多种,“副”取“福”之意,是一种装饰性的假发;“编织”属于不加修饰的假发;“时间”是一种用假发和真头发编织的发髻。后来,这些名字就被“胡子”和“大胡子”取代了。“胡须”是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胡须”是泛指假发。西周的上层贵族妇女,如皇后、贵妃等,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配饰、发辫、二等首饰等饰物。皇后的发髻更是由专门的宫廷官员“追石”管理。

春秋时期盛行假发。《左传·哀公十七年》中记载,在墙上看到戎州姬家之妻的秀发,便命人剃去其发,为其妻吕绛制作假发作为装饰,史称“吕绛篇”。那个时候,男人也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舜)用假发掩盖自己的秃顶。虽然《庄子》中关于顺的内容是一个传说,但是可以看出当时的男性也是使用假发的。

在汉代,发型和发饰是根据李周制定的。比如慈禧太后至今仍将各种繁复的头饰挽成发髻,后来演变成了厚重的凤冠。皇宫里对假发的需求量很大。为了找人做假发,有的官员甚至把自己的头砍下来取头发。《太平御览》引用纪的话说,朱雅(又名,今海南岛)长毛密集,地方长官贪婪残暴。女人的头被砍下来,头发被拿去做假发。《三国志·兀术·薛宗传》也记载了汉代薛宗提及此事。可见假发在当时是视为珍宝的。由于真发制作的假发很难得到,当时开始出现用黑色丝线制作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了实物。

三国时期女性也用假髻,被曹魏时定义为已婚女性的首饰。据文献通考,有一种假髻叫“大手髻”,是贵人贵夫人以下已婚女子的首饰。晋代时,假发和发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因为人们睡觉时会把它们摘下来放在木制或竹制的笼子里,它们看起来像人的头,所以也被称为假头。《于今府志》记载,当时各级宫女都戴着镶有金饰的假发髻,称为“遮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文人的女子都把戴假发视为化妆,并称之为“放松太阳穴,放松发髻”,成为一种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的。《晋书》记载,有些爱美的穷女人,会向别人借一个发髻,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一些穷人为了钱或食物而出卖自己的头发。比如陶侃的母亲,曾经把自己的头发剪掉几米卖给做假发的人,然后把柱子砍下来做柴火,给前来投宿的范逵做饭。这件事在《世说新语·原宪》中也有记载,被后人引为美谈,也是成语“桃木邀客”的典故。

北齐发髻的形式向单一化方向发展。北齐少主之书描述当时女性的发髻出现了飞扬、凶险、邪恶、离经叛道的风格。那时候,假发甚至完全取代了长在头上的头发。《纪异纪》记载,宫廷中一些爱美的女子剃掉头发,戴上假发,后来在民间流行开来。

海南岛古称朱雅县,汉武帝丁原六年(111年前)设市。其治所在潭都(今广东琼山东南),管辖范围相当于海南岛的东北部。当时因为山高皇帝远,西汉七品以上官员上任后犯法,所以土著经常造反。汉元帝三年(前46年),西汉官员看中了原住民的秀发,下令将头发剪去,用作假发,引来原住民的激烈反抗。西汉政权被逐出朱雅,西汉因自身矛盾无法出兵*,只好宣布放弃朱雅。西汉失去了海南岛。

东晋孝武帝时期(373-396),假发之风愈演愈烈。据《晋书》卷二十七记载,当时女子的发型非常不落俗套,不再将头发在头顶扎成发髻,而是“缓鬓;我觉得是装饰,就是会让头发披散下来。这种蓬松的“披肩发”需要编织成相当数量的假发才能达到当时的审美效果。但“不能总留胡子”,所以“先放在木笼上,称之为假髻或假头”,即先做头饰。这个方法大概是从一个秃子那里学来的,和以前的假发和真发混在一起的方法不一样。头饰的出现确实省去了编织发型的辛苦,所以很受欢迎。至于贫困家庭,他们无法经营自己的企业。无头者,借其头,传天下。由此可见,头饰的价格是相当高的。

在唐朝,假发仍然非常流行。《新唐书·五行》中提到杨贵妃平时喜欢扎假髻,当时称为“伊髻”。但也有人认为杨贵妃戴的发髻是用木头等其他材料制成的发饰,而不是假发。元稹《西游记》写道:“亦舒丛吉舞草坡。”“发髻”是假发。柳宗元在《琅琊榜外侍之妻崔氏墓志铭》中也盛赞崔氏“篇鹗鹗鹗”。当时的假发偏向高髻风格。

五代十国延续了唐代留高髻的习俗。假发通常被加到头发上,然后梳成一个发髻,或者直接编成一个发髻,然后戴上。高集在宋代依然流行,到了唐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发和假包子非常受欢迎,一些繁华的城市有专门生产和销售假包子的商店。当时,一些商店出售用未消毒的死头发制成的假包子,使佩戴者感到恶心,假包子的盛行变得奢侈。989年,北宋朝廷禁止女性穿假包子,梳高髻,但风气已经形成,即使写出来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到了元代,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做偏髻的假发髻,这种发髻是用别人剪下的头发或丝线做成的,戴在头上。元、明、清三代一直使用偏激。元代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第一折提到了崔莺莺的《歪馍馍》。那时候,穷人经常卖头发做假发。赵五娘被迫卖发安葬公婆。明代周生的《醒世姻缘传》中也提到了妇女扎尖髻。明代妇女常用的发髻样式除发髻外,还有发鼓,是用金属线制成的圆框套在假发上制成的。

清代出现了许多样式的辫髻。当时,北京有专门制作和销售辫包子的作坊和商店。清初扬州有蝴蝶、满月、花篮、折项、罗汉、懒梳、飞燕、倒枕、八面观音等样式。清代吴在《儒林外史》中写道,之妻胡常披银髻。当时的妇女不仅在和平时期扎黑发髻,在服丧时也扎白发髻。

清朝中叶,西方人将西方假发带到中国,雍正帝也曾戴过西方假发。清末,有人去日本留学,辫子被日本人调侃为“海豚尾”(猪尾巴)。很多留学生回国后剪掉辫子,戴上假辫子。比如鲁迅去日本留学,剪了辫子。半年后,他戴上假辫子,和父母为妻子朱安安排了婚礼。沈宁的《百年风情》也提到了扎假辫子的现象。假辫子要放在头顶,被假辫子围着也不会掉。所以当时义和团抓了扎辫子的人,如果发现是假辫子,就抓起来拷问,送进监狱或者斩首。苏在《辛亥革命前后的我》一文中也提到,她的二叔去日本留学,在那里“剪去头发,加以修饰”,回国后戴上假辫子。

民国成立后,发型变得简单,少用假发和发髻。但是张勋复辟的时候是1917,京里的人剪了辫子,四处找假辫子。从那以后,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看到汉族人使用假发。一些少数民族有戴假发的习惯。当时永宁的纳西族妇女会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一条粗大的假辫子,戴在头顶上,然后在假辫子外面缠一大圈蓝黑相间的丝线,再垂到腰间。传统的日式发型往往与假发梳结合在一起,在日语中称为假发(在古代汉语中,“⒚”原指漂亮的发型,没有假发的意思,在日语中,笔名“かつら”写成汉字“⒚").假发在日本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说在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们已经用草和花的茎和藤作为头部装饰。《古书》和《日本国志》中都有提及苏占武对天帝、“豪”、“八坂琼”五百帝制的求索。虽然《史记》和《日本国志》的内容包含了很多神话传说,可能不符合史实,但根据两部书的成书日期,假发在日本上流社会广泛使用的时间应该不晚于奈良时代。

早期日本人在演戏之外很少戴假发,后来也有人在一般场合戴假发,多为女性。他们戴的假发往往是用自己头上剪下的头发编织而成,在自己的婚礼上也会戴上这种自己制作的假发。后来,古代日本妇女经常用假发和发髻来梳理她们的传统发型。这种加在原发上的局部假发叫“水货”。

法制规定,官职在六品以下的女性要穿“衣姬”。平安时期女性下垂的头发也会用假发补上。后来演变成打结挂的使用。打结时,它使用了根茬的根元素部分,即“根”(ねかもじじ),并在太阳穴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昭和以后,习惯梳日本传统发型的人减少了,所以用假发的也少了,一般只在梳传统发型的时候用,比如神社里的女巫。此外,一些想要头发更浓密的女性也会使用假发。朝鲜半岛从朝鲜王朝开始穿假包子,忠君下令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包子(辫头发)。后来,朝鲜的伟大祖先李成桂建立了朝鲜王朝(李朝),实行“男尊女卑”的政策。男性恢复汉制,女性“蒙汉并行”,后来发展为“并行”式。

在《春祖》中,当一个女人因为过分平行而扭断脖子致死时,皇宫就撤销了已婚皇室女性和女官员必须穿平行的规定,并加以禁止。从此平行只穿在婚纱、宫廷礼服(没有平行的常服)和妓女的衣服上。

李氏朝鲜早中期,已婚妇女、妓女、高级女官员(上宫)都穿嘉庆。宫女、女官的礼服、制服上加平行也是一纸空文,从平行加的款式上可以区分等级。平行线也是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富人、贵族妇女和妓女的相似性可能非常大。后来宫里发展出一种美叫“仰视”(?)木髻,重要日子加到平行线上。

后来女性越来越奢侈,再后来,有的女性因为水货重量过大而扭断脖子致死。朝鲜的英祖下令减少宫中所有人使用的假发,他和大臣们商议用一顶花冠代替水货,但没有达成共识。后来他采纳了儒生宋德相的要求,禁止平行发,并命令士族的妇女禁止平行发,改戴为簇头(?)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宫中妇女和士绅正式禁止加平行,只允许平民和贱民妇女加平行。后来结了婚的女人把辫子改成发髻,插上发夹,不再平行佩戴。妓女仍然流行穿水货。在后期,官员的妻子和皇家妇女穿圆形衬衫(一种小礼服)或在一些正式场合。古埃及人在4000多年前就开始使用假发,他们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假发的人。它们在王朝早期开始流行,在古代王国的第三至第六王朝,男女都普遍佩戴由羊毛混合人发制成的假发。假发的长度和样式随着社会地位和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从中王国开始,无论贫富贵贱,人们都剃光了头发和胡须,戴上假发和假胡须,只有在服丧的时候才让头发长出来,否则会被嘲笑。对于这种现象,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认为,古埃及人认为将头部暴露在阳光下会使头部变硬,但这没有科学依据,无法解释戴假发的习惯。后来有人认为古埃及人爱干净,头发和胡须容易藏邪,于是剃掉头发和胡须,戴上假发,防止头部被太阳晒伤。但也有人质疑,戴假发代替真发不一定比留头发干净。有人提出,虽然在古埃及除了达利特人任何人都可以戴假发,但是不同阶层的人戴假发的样式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能逾越。赵在《古埃及智慧》一书中提出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古埃及人戴假发是为了区分高贵与低贱,塑造法老的光辉形象。它有政治目的和社会意义。除了假发,法老、男性贵族和官员以及假胡子都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

古埃及的假发主要有两种风格:卷发和辫发。因为在古希腊神话中,所有的神都有金色的肉体和青金石般的头发,贵族的假发经常被染成蓝色。一般来说,女性的假发在风格上更自然,而男性的假发则更巧妙复杂。在古代王国,假发的长度是从耳朵到肩膀。那时候没有剃头发的习惯,只是留短发加假发,或者以反驳的方式在真发上加假发。皇室或贵族女性会把她们的长假发扎成三根辫子。中王国以后,女性假发从头顶沿着面部垂直垂在肩上,偶尔有一小绺头发盘成螺旋状。对于男性来说,它总是保持在肩膀长度或更短,形成小卷发,呈小三角形或正方形,前额横向切割或弯曲。戴的时候露出一小部分额头,完全盖住双耳和后颈。达利特人用普通头皮蒙住他们的头。新王国的埃及人更喜欢用几根长流苏装饰假发的尾部,其中阿玛纳时代流行短假发。

此外,假发种类繁多,适合在特殊场合作为头饰使用。古埃及的女性在参加节日时,会在假发上佩戴芳香的锥形饰品,饰品中的香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融化,渗入假发中散发香味。一些假发还会填充椰枣纤维,使其更加丰富。除了假发,古埃及人也用假发陪葬。他们认为,当他们去另一个世界死去时,也需要假发。考古学家还在许多古墓中发现了埋葬用的假发。

假发由从人头上剪下的真头发、羊毛或植物纤维如稻草和椰枣纤维制成。其中真发是最高级的,也是最贵的。中等价位的真发混合价值纤维。便宜的都是植物纤维的。假发、发夹有的通过编织、打结与真发相连,有的用蜂蜡、树脂或蜂蜡直接固定在头皮上,有的像戴帽子一样用带子系住。

因为古埃及人非常重视假发,他们会把假发放在专门的盒子里收藏,放在储物架或盒子里,还经常在假发上撒上花瓣、肉桂木屑和香脂,让假发闻起来很香。此外,假发制造业在当时也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行业,也是可供女性选择的工种之一。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当地假发工厂的遗迹。假发从古埃及传到了欧洲。古希腊罗马认为秃顶者受天罚,视秃顶者为罪人。头发稀疏或秃顶的军官将被一些希腊地方官员拒绝工作。罗马人甚至打算让议会通过“秃子法案”,禁止秃子竞选议员,秃子奴隶只能半价出售。秃顶男人为了避免歧视,戴假发来掩盖这个缺陷。假发进一步普及。在罗马帝国时期,许多欧洲人使用假发,甚至皇帝也戴假发。在战争期间,敌军士兵和平民的头发经常被用作向朝廷致敬的战利品。一些贵族还剃掉奴隶的头发来制作假发。当时,已婚妇女遮住头发是一种习俗,一些贫穷的已婚妇女将头发卖掉换钱。一些贫穷的农民还会把头发扎成辫子,等头发长到可以卖到假发市场时再剪掉。

罗马帝国灭亡后的一千年内,欧洲受到罗马天主教会的影响,将假发视为魔鬼的面具,认为戴假发会阻碍上帝的祝福进入灵魂。那时,如果基督徒戴假发,他们可能会被逐出教会。692年,几名基督徒因在君士坦丁堡教堂佩戴假发而被逐出教会,因此这一时期欧洲人很少使用假发。

直到十六世纪,假发才重新流行起来,并被用作遮盖脱发或美化容貌的装饰品。当时恶劣的卫生环境使人容易长头虱,有人剃光头发戴上假发。所以,古代欧洲的假发除了装饰,还有实用功能。不过假发的复兴主要是因为皇室成员的喜爱。伊琳娜·卡普泰罗娃女王一世以喜欢戴红色假发而闻名。17世纪,男人戴罗马假发的先驱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戴假发来遮盖头上的伤疤,最近的大臣们也戴假发来取悦他。继承王位的儿子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戴了假发,所以臣民纷纷效仿。当时的假发多达45种,连头发浓密的人也喜欢赶时髦。后来,假发成了大君主时代的象征。

在法国流亡一段时间后,英国国王查理二世于1660年复权时将这种男士假发引入英语国家。这种齐肩或略长的假发从1620年代开始成为欧洲男人的时尚,很快在英国宫廷流行起来。伦敦的日记作者塞缪尔·佩皮斯写道,他在1665的一天被理发师剃光头发后,第一次戴上了假发。黑死病爆发时,他觉得戴假发很不舒服:

9月3日1665:起床穿上我的彩色丝绸套装,很好看,还买了一个很久都不敢戴的新假发,因为是在爆发瘟疫的威斯敏斯特买的。我在想,瘟疫之后,人们害怕假发是用死于疫情的人的头发做的,因为害怕被传染,没人敢买假发。假发的时尚会发生什么变化?

此外,假发还有其他缺点,比如pepys在3月27日1667写道:

我要去天鹅找认识很久的假发商Javas。他给了我一顶假发,但是上面长满了虱子卵,我很难看到(这是他的老问题)。我得送回去让他收拾。

这一时期,假发几乎成了男性的必备服饰,几乎代表了社会地位,因此假发制作者备受尊敬。1665年,法国成立了第一个假发制造商工会,欧洲其他国家也成立了类似的工会。在17世纪,假发极其精细,所以制作假发也是一种技术。那时候假发遮住了肩膀和后背,一直垂到下巴,所以很重,戴起来很不舒服。这种假发制造起来很贵,尤其是用真发做的,用马毛或山羊毛做的更便宜。

在18世纪,假发经常被扑粉,使它们看起来是白色或灰色的。假发粉由淀粉制成,带有橙花、薰衣草或鸢尾根香味。它们有时被染成紫色、蓝色、粉色和黄色,但最常见的颜色是白色。直到18世纪末,粉状假发在一些重大场合是必不可少的。粉质假发容易掉粉,不好打理,所以有一些用白色或有斑点的白马毛做的假扣押,用于日常宫廷佩戴。从1780年代起,年轻男子流行在头发上搽粉。1790年代以后,假发和脂粉被年长和保守的男性使用,而女性则在法庭上使用。从1795开始,英国政府每年都对发粉征收几内亚税,这使得假发和发粉的时尚在1800年代逐渐消退。

18世纪中后期,法国凡尔赛宫的女性开始佩戴大而精致、引人注目的假发(如一种船形假发)。这些假发很重,含有发蜡、发粉和其他装饰品。这种华丽的假发成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贵族颓废的象征,促使了法国大革命。

19世纪,假发变得更小,也更庄重。在法国,假发不再代表社会地位,而在英国,假发还保留了一段时间。一些职业还将假发视为所穿衣服的一部分,这已成为一些法律制度的传统和许多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直到1823,英国圣公会和爱尔兰圣公会的主教们在宗教仪式上戴假发。大律师戴的假发在18世纪末很流行。法官平日穿着法院服装戴的假发和大律师戴的短假发差不多,但在和御用大律师出席重大仪式时会戴全脸假发。

女性假发的发展过程与男性假发不同。它在18世纪才开始流行。在早期,小绺假发被添加到他们真正的头发上。直到19世纪和20世纪初,全头假发还不流行,大多由脱发的老年妇女佩戴。

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欧洲许多穷人卖掉自己的头发制作假发。在1911的《大英百科全书》中说,贫穷落后的巴尔干半岛的农村女孩经常剪发卖发,法国南部的农村女孩也普遍存在着修发卖发的现象。女作家凯瑟琳·黑尔(Catherine Hale)有一次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卖了来支付学费。当时欧洲做假发的人有一部分来自美国。美国内战期间,一位名叫迪莉娅的女性写信给媒体,敦促所有属于南方联盟的12岁以上的女性支持者将她们的长发卖给欧洲,以偿还南方联盟的债务。在美国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的小说《小妇人》中,也有一个关于马家的二女儿乔·马奇卖掉她心爱的长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