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纣王不容忍他人的例子。

商纣王摧毁帝辛后,用轻蔑的名字称呼帝辛和纣王为周武王。由于商朝只有传说和记载,没有考古证据,国际史学界一度怀疑中国是否存在殷朝,但随着近代越来越多殷考古遗存的发现,开始逐渐认可商朝。

商纣王在言情传说中一直是邪恶的代表,许多前无古人、轰动一时的罪行,如酒池刑、肉林刑等,都一一加在他身上。现代历史学家对商纣王的灭亡和罪行做了大量的分析,基本上认为商纣王的大部分罪行都是周朝后代强加的。如淮南妙子说:“桀骜之谤也,毁于千古之积。”现代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的《七十恶事之时代》指出,周朝商纣王的《尚书·慕氏》只有几点:“听女言;不祭祀祖先;对祭祀事件视而不见;不要指定兄弟姐妹;重用逃犯。”(其实最可信的吴城历史只有三宗罪。)战国书上加了二十七件,西汉书上加了二十三件,后来又陆续加了一些,于是商周就成了一个从古至今都没有的残暴暴君。既然不是暴君,没有引起天怒人怨,为什么强大的殷商会死在弱小的周手里?事实上,商纣王的死是因为他试图将分权专制转变为集权专制。

纵观中外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商朝的情况和13世纪的英国王朝类似,底层是奴隶和农奴,中间是自由民,上层是贵族和王子。殷商以下诸侯众多,12世纪英国王朝以下贵族众多。诸侯贵族各自对自己底层的奴隶实行专制。每个封臣和贵族都有自己的军事领地。诸侯通常向殷商朝贡,英国贵族向英国王朝纳税。同时,诸侯贵族也承担了随军的义务。

这种制度在历史上很常见。上层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制约,或者说有一定程度的民主。皇帝可以与贵族、贵族家庭和王子进行讨论。每个贵族家庭和封臣都享有自己的领地,并在领地内行使自己的权力。皇帝不过度干涉贵族、世家和王子的权力,但他们也对奴隶、农奴和下层人民实行专制。

这种制度被称为分权专制。在这个体系中,上层像土匪集团一样剥削下层,剥削得来的利益由上层分配,但在上层内部,并不是绝对的专制,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制衡或初步的民主。分权专制和集权专制是有区别的。集权专制是指权力绝对集中在某一个人或一个极小的中央小集团,其他所有人都可以受集权者的思想支配。一个人的决定绝对可以撼动整个群体,没有人可以与之抗衡。

在这种分权的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皇帝为了实现自己的大业,必须与各种贵族、王子、世家进行权力和利益的交换。但名义上,皇帝是最高统治者,贵族、王子、贵族家庭都是他的下属。因为人性的展现,他们不愿意也不愿意被一个比自己弱的人限制。历史上很多皇帝都试图走中央集权的道路。最著名的是13世纪的英国。当时的约翰王试图集王权于一身,削弱贵族权力,效仿法国实行一定的中央集权专制。因此,他屡遭贵族反叛。最后多次被贵族打败,手里没有一块地,被后人戏称为约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