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民国18年(1929),1年7月,剑阁县衙改名剑阁县政府,县令改称县长。县政府由公安、财政、教育和建设局以及司法办公室组成。

民国24年(1935)6月,四川省第14区行政督察署兼保安司令部在剑阁县成立,与剑阁县政府合署办公。剑阁县政府县长是专员兼保安司令田向凡。

民国二十七年(1938)至1年2月,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员不再担任剑阁县令,第十四区署与剑阁县政府开始分头办公。

民国二十九年(1940)三月,剑阁县改组县政府机构,设4个部,1个部,若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 12 18,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剑阁县,国民党在剑阁县的统治土崩瓦解。同日,剑阁县人民政府在县城成立。

1950年3月20日,广元县成立剑阁区行政督察办公室,剑阁县划归剑阁区管辖(1953年6月更名为广元区)。

3月4日1953,广元区撤销并入绵阳区,剑阁县划归绵阳区管辖。

1955 9月14日至17日,剑阁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根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剑阁县人民政府名称改为剑阁县人民委员会。

1967年3月6日,中国* * *生产党剑阁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决定成立“四川省剑阁县生产办公室”,取代中国* * *生产党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3月15,更名为“四川省剑阁县生产委员会”;4月20日,改名为“剑阁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65438+2月65438+3月改建为“四川省剑阁县生产指挥部”。

5月1968,11,中国生产党剑阁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正式宣布成立剑阁县革命委员会,后以1978经上级批准确认为剑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7月1980,1,剑阁县委、剑阁县革命委员会正式办公。

1981 03年3月19年6月19日,剑阁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县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设立剑阁县人民代表。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以“国(1985)20号”文件批准撤销广元县,设立广元市(地级),剑阁县由原绵阳地区更名为广元市(1968更名为绵阳地区)。

2000年6月22日,国务院批准剑阁县人民政府由普安镇迁至司夏镇。

2003年9月28日,剑阁县人民政府正式迁至司夏镇。

2006年6月14日,剑阁县普安、城北、柳沟、五莲、开封、元山、公兴、白龙、何伶、江口、剑门等县委县政府派出的监察室联合办公室正式撤销。

2015年,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剑阁县人民政府改组,政府部门24个(县监察局列在政府机构序列,不统计政府机构数),11直属机构,3个派出机构,8个挂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