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有多少年的历史?

南宁,简称“邕”,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秦曾是百越(瓯、珞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地区后,建立桂林、大象、南海,南宁隶属桂林郡。公元前206年,秦朝建立赵佗为“南越王国”,管辖范围为南宁。西汉丁原六年(公元前111),汉武帝统一岭南,设苍梧、玉林、合浦、南海等郡,南宁归玉林县方龄郡管辖。三国时期,南宁属吴,后来又分属西晋、东晋、宋、齐、梁、陈六国管辖。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金星县脱离玉林县(隶属广州),辖八县(相当于南宁市、武鸣、隆安、天等、大新、龙州、靖西)。金星县位于金星县,也就是现在的南宁市。这是南宁成立的开始。文帝十八年(公元598年),金星县改名宣化县。杨迪改州为县,南宁仍为宣化县,属玉林县。唐武德四年(公元612年),宣化县改为南金州(属岭南道)。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南晋州改名为永州,永州夏都督府成立。这就是南宁简称“永”的由来。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兰宁县。甘源元年(公元758年),兰宁县改名为永州。唐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岭南路分为东路和西路。岭南西路,治所在潭州(今南宁)。我们岭南西路的使臣也驻扎在潭州,那里掌管着原来由谭、荣、桂掌管的土地。这是南宁作为省级政权总部的开始。五代十国时期,永宁国先归楚。晋末天府七年(公元942年),改成州,归楚。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改称永州,属南汉。宋朝统一全国后,永宁隶属广南西路,辖宣化、婺源等七县。今天南宁仍由常州、宣化两县管辖。元代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为坦洲路,辖宣化、婺源两县,也是镇的左右两条河溪。泰元年(公元1324年)改为南宁路(意为南疆和平)。南宁由此得名。郑铮二十三年(1363),湖广行省划归广西行省,南宁隶属广西行省。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南宁道改为南宁府,辖宣化县,即今天的南宁,属广西布政使部管辖。清朝实行行省制,改外交部为广西省,以桂林为首府。南宁府隶属广西省左江驻防道,所辖郡县基本沿袭明朝。今天的南宁是南宁府宣化县的辖区,由府县共管。

民国元年(1912),宣化县废弃,直属广西军政府。民国2年6月,南宁从南宁撤至南宁县,同时在武鸣设坛南路,直属省军政府,辖南宁、武鸣、隆安、那马、龙山、上林、宾阳、永春、横县等10县,以及三个州、八个土司。5438年6月+10月,广西省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民国15年,设置广西为行政区,南宁辖永宁、宾阳、横县、永春、府南、遂录、隆安、郑桐、上思等九县。2006年7月,南宁市政府成立,与永宁县政府合署办公。11年6月,取消市级建制。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西省更名为数字,南宁为第9区。25年(1936),广西首府由南宁迁至桂林。31年4月,原第八区、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南宁。领先永宁、永春、横县、宾阳、上林、武鸣、龙山、那马、平治、郭德、隆安、都安、郑桐、阜南、遂路、上思16县。抗日战争期间,南宁曾两次被日军占领。

1949 65438+2月4日,南宁解放了。南宁市及其附近16个自然村从永宁县划出,设立广西省直辖市南宁市。周边是广西南宁。1950 65438+10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开放;2月初,南宁郊区扩展到21个自然村,成立郊区工委(覆盖一、二、三三个区)。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首府南宁。1951年65438+10月25日武鸣区撤销,武鸣、上林、龙山、隆安、那马、南宁五县合并为南宁区。8月1952,11,龙山、那马两县合并,组成马山县;同时,南宁地区更名为宾阳地区。1952年,5438+00年6月,南宁分为四、五、六区(53年3月改为二、三、四区)。1952 12南宁曾是广西彝族自治区驻地(1956年改为广西彝族自治州)。广西西部的僰人自治区辖宾阳、崇左、百色、宜山。1953年3月,三个郊区合并为一区。4月23日1953,永春县撤销,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永宁、横县、宾阳县;同时,宾阳、崇左合并,创建永宁地区。1954年,永宁地区被撤销,各县划归桂西彝族自治区管辖。1955年7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南宁市人民委员会;65438年2月25日,撤销城市建制,成立13街道办事处(1957年增加到16)。1956年3月2日,广西西部彝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西部彝族自治州。1957,1957年2月20日,撤销桂西彝族自治州,重新建立永宁地区。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成为自治区首府。1958年7月,南宁设立江宁、兴宁、永宁三个市辖区,撤销大部分街道办事处,保留少数偏远街道办事处作为所在区的派出机构。1958年9月,南宁划归永宁特署统一领导;165438+10月14,邕宁区更名为南宁区。1959 65438+10月,永宁县西部新圩、那洪等20个乡镇纳入南宁市郊区。7月,1960,纳龙、坛洛、五圩、苏圩四大公社和老口公社(后改称江西公社)大部分划回永宁县。1961 5月,南宁脱离南宁特署,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962 1取消市区建制,在市人委设立街道工委。1968年4月3日,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委员会。1971年,南宁地区更名为南宁地区。1978年,南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南宁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3月,南宁设立新城、永新、江南、朝阳、衡阳五个市辖区。1980年4月朝阳区更名为兴宁区,衡阳区更名为城北区。6月28日,南宁市七届人大决定撤销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南宁市人民政府。1982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南宁市永宁县的那隆、江西、坛洛公社(现为丁爽、江西、坛洛、金岭)划归南宁市管辖。1983 10 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南宁市永宁县、武鸣县划归南宁市管辖。1984 1移交,4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1984年8月,恢复郊区建制;65438年2月,城郊人民政府成立。1992 6月15日,国务院决定南宁为开放城市。2001 11 15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市郊区。2002年2月23日65438,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市,将南宁市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五县划归南宁市管辖。2003年6月2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2004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南宁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城北区、永新区、永宁县,设立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新城更名为青秀区。2005年4月30日,新成立的市政府正式成立。至此,南宁市下辖兴宁、青秀、江南、西乡塘、良庆、永宁六个城区和武鸣、隆安、马山、上林、宾阳、横县六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