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继续开展2016年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的选拔录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完善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只招收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须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物理奥赛、中国化学奥赛、全国信息学奥赛各省一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及以上;具有特殊创新潜力的优秀理科生(需提供重大创造性发明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也可申请。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99人。
三、招生专业
招生名称及对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的要求。
1.实验班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或有特殊创新潜质。
2.理科实验班获得了数学竞赛奖。
3.实验班(生命、环境和地球科学)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方面获得过奥数信息学奖项之一或有特殊创新潜力。
4.实验班(机械与能源)在数学物理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5.实验班(材料与化工)在数学、物理、化学竞赛中获一等奖或有特殊创新潜质。
6.实验班(建筑与土木)(不含建筑学专业)获得数学物理竞赛一等奖。
7.实验班(电气及其自动化)获得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
8.实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曾获数学、物理竞赛一等奖或有特殊创新潜质。
9.实验班(信息)获得过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或有特殊创新潜质。
四。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为“普通自主”。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信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2016 3月15至3月31。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材料上传后点击确定提交。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必须是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条形码申请表),需经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书写,并手抄,否则视为无效。字数不到1500字,主要阐述考生的学术特长(创新潜力)、社会实践、报考浙大的原因、报考专业的意识以及个人未来发展规划。
(3)高中学习成绩原始记录(成绩册)复印件,需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4)高中参加五门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5)重大创造、发明专利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特殊创新潜力的成果和材料,以及考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包括完成时间、课题来源、背景等。,须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同时请考生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按顺序用标准A4纸装订(无需另做封面)并通过EMS邮寄至浙江大学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侧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号码:0571-87956544)请注明“浙江大学206544截止日期:2065438+2006年3月31(以当地邮戳受理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拔过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筛选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合格”三个等级。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1)初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将接受相关专家面试,通过专家面试者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识字、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索,满分2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有特殊创新潜质的考生,要求再尝试一次创新潜质专项面试,创新潜质专项面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报名系统公告)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3)考试时间:2065438+6月11 -12。
4)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布或短信通知。
不及物动词资格和入学政策
1.资格认定: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浙江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0335)模拟投档线下分别给予考生20分、40分和本科第一名。其中,获得一批本科控制线公示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30%。
2.填报志愿: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志愿招生,在本志愿中填写“浙江大学”,填写考生自主资格认定的专业类别(必须与阳光平台公示的专业类别一致)。
3.我校承认的独立生,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本科理科课程控制分数线若干。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
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最低要求为1A1B。
5.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录取、高考总成绩、公示的优惠分数、选择的类别(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入选大类(专业)会与其学科特长(创新项目方向)相关。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根据本省(区、市)所有招生院校的最终投档线比例计算生成。
七。工作记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 3月15至31。
2.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之前,2016。
3.初审结果网上查询:2065 438+2006年4月底。
4.确认参加综合测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网站公告。
5.综合测试时间:2065 438+6月11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