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有哪些?反对派都是历史名人。为什么?
1王安石变法对增加国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到缓解。北宋熙宁六年(1073),在王安石的指挥下,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战斗。宋军收复五州,疆域扩大到两千多里,照顾羌人三十万户口,建立了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结果
熙宁六年(1073)大旱,门主夏征画了一幅难民图。画面中,流民或锁臂,或吃草根,向皇帝诉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宗教教派受到极大刺激,使他们对变法产生严重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之常,尧、唐不可免”,司马光去“朝廷不在”。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的最大支持者宋神宗动摇了。熙宁七年(1074),王安石第一次罢课,得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江、吕惠卿等人继续,而吕惠卿专事己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被召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熙宁九年(1076),他的爱子王侃病逝,王安石恳求退隐金陵,致力于学问,置身世外。
3失败的原因
(1)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多次上书皇帝,要求取消新法。有效的招聘法也被废除。新法律或多或少地侵犯了中层官员、皇族、大亨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实施每一项新法律的过程中,他们总会遇到阻挠和反对。宋神宗死后,田方统一税法清除了大地主隐藏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和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与此同时,改革的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动摇了。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当上了宰相,彻底废除了新法。从各项经济改革的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新法规模很大,其中理财最为重要,也为时人所诟病。平心而论,王安石变法失败,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守旧派的反对。他的政策和做法值得检讨。以下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讨论:
2 .缺乏政治改革前的宣传,导致政治改革过程中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在政改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知名人物,经过充分的宣传和说服,应该把其中的精英部分吸收到政改阵营中来。
3.政策执行不力——比如青苗法和豁免法的执行远不理想。如果贫困户自愿要求官方贷款,还是有话说的,但实际上是当地官员强制五户农民互相保,然后一户一户发放一定数量,这叫散青苗。为了确保秋后能收回全部本息,当地官员将零散的农作物分给中上阶层家庭而不是贫困户,担心贫困户无力偿还。还能谈什么惠民?青苗法中,利息按一半收取,也就是20%,超出了普通人的承受能力。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来执行新法。青苗法保护农民不受“兼并之家”不合时宜时的高利贷,使农民“与时俱进”。然而,具体实施中的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最有争议的内容。
4刚愎自用——王安石刚正不阿,与宗申共商国事,为自己辩护,抒发情感,宗申每次都愿意听。变法之初,司马光写信告诉他不要太小心,也不要太自信。安石写了抗议信,对此深表不同意。两人是很好的朋友,互相推诿,从此分手。比如苏轼本来是支持新法的最佳人选,但是他的很多正确意见没有被王安石采纳。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没有缓解,积贫积弱的局面还在发展,统治集团感觉到了危机。因此,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要求改革的呼声又迅速高涨起来,并最终掀起了一场更大的政治改革活动。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只是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主要阶级内部的制度改进,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核心,因此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勇即位。宗申决心创新。他向宰相富弼等人请教富庶强兵、笼络辽国和西夏的策略。他们建议宗申在20年内不要提“战斗”这个词。宋神宗从此不再依赖这个阶层的长辈。熙宁元年(1068)四月,名满天下三十余年的王安石被召入京参政,并依靠他改革政治制度,充实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那时候王安石已经成为一个大众化的人物,大部分读书人都认为只要王安石上台,就能太平无事,人生就毁了。为了推动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设立了指导变法的新机构——设立三都司规署(后被废除,改由财政部司农寺主持),与吕惠卿、曾布等人共同起草新法,提拔各司常平官员,督促各县执行新法。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大张旗鼓地展开了。熙宁二年至熙宁九年(1076)八年间,围绕强兵成为富国的目标,陆续实施了等损、青苗、农田水利、征兵、易市、免行、田均税、护兵、护甲、护马等新法。
5被异化为官员捞民的“正当”手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保障。比如青苗法实施的时候,政府把利率定在20%,官员擅自提到30%。结果新法实施后,自然灾害年年发生,官员逼债,农民相继破产,连富户也未能幸免;如果政府想稳定物价,抑制私营企业,官员们会用更差的私营企业来取代它们。市场、供给、价格都被政府高度垄断,民众被剥削更严重。虽然变法增加了财政收入,但建立在民不聊生基础上的国家财富难以为继,社会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历史上很多变法失败的原因中,有一个共同点:从上到下脱离基层民众的只是少数清醒的人,比如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如果改革不能惠及全体人民,得不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所谓的改革成果也只会是一堆泡沫,终将在历史的长河中渐行渐远。
他滥用职权的第一个表现是,未经深思熟虑和审判核实,就匆忙出台新法并强制执行。从熙宁二年(1069)到熙宁七年(1074)短短五年间,王安石颁布了十几部新法,其中有不少是在变法初期颁布的。要知道,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很多都不是对旧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对整个国家制度(尤其是经济领域)的重大调整,有些甚至是中国整个封建社会从未有过的创举。这么重大的改革在几个月内提出并颁布,不能说是操之过急。变法之初,王安石有过一些试探性的安排,但很快就被自己推翻了。这就把本来可以在审判阶段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带到了全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也是更严重后果的表现,即他实行了服从新法者晋升,反对新法者革职的一边倒的用人政策。在他的治下,凡是对新法发表过意见的人,不管意见是否合理,是否完全反对新法,是否能争取到新法,一律免职,高举赞成新法大旗的人,不管动机、品行、政绩如何,一律提拔。这种做法的后果一方面是把朝中几乎所有敢说话的名臣都推到新法的对立面,如韩琦、富弼、司马光、欧阳修、文彦博、苏轼兄弟、沈括等等。有很多人并没有全面反对新法,只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提出了客观的意见,如韩琦、苏轼、沈括等。另一方面,在王安石任命的所谓新法支持者中,掺杂了不少有能力有道德的人,甚至还有试图利用新法升官发财的投机分子。虽然他们通过倡导新的法律得到了提升,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改革者。一旦身居高位,他们要么贪腐捞民,要么争权夺利,甚至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走向新法和王安石的对立!比如王安石一手提拔的邓万,就是典型的势利眼,甚至说出了“好官需要我来做”这句名言。这种用人政策的后果,首先是蒙蔽王安石的耳目,使他只能听到阿谀奉承,而不能根据客观情况对新法的实施政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其次,给了很多人新党多为汉奸的印象,导致对新法本身的质疑,最终导致改革失败。
王安石之所以犯这些滥用权力的错误,当然是由于他的个人性格,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掌握了不受约束的权力。如果他的权力受到一些限制,他害怕一点变化,他同情人们的意见,他就要在每一部新法律出台的时候都要和反对派辩论,要修改好几稿,这样除非完善,否则无法出台,这样新法的漏洞肯定会少很多。同样,如果王安石不能随意提拔官员,在朝中留下几个有建设性的反对者石、沈括,新法一旦执行出了问题,他们马上会指出,这将迫使王安石调整施政。绝对权力看似有利于王安石推行新法,到头来却伤害了新法和安史!
北宋
三次评估
1历史上被称为“熙宁变法”的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史评中基本被否定,导致变法失败,其人也被旧党扣上“扰乱祖法,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帽子,进一步加速了北宋的党争。
宋高宗为了开脱其父、兄的历史罪责,根据靖康元年以来学者们的讨论,追溯了从蔡京到王安石的“朝政之失”。绍兴四年五月,宋高宗下令重修《宗申实录》,基调是否定王安石变法,想必对后世影响深远。王安石的说法,作为北宋亡国的罪魁祸首,被《宋史》继承到元人编撰《宋史》,成为封建时代的官方定论。
南宋以后,王安石变法被普遍否定,但对王安石的一些新法措施有不同程度的正面看法。在新的法律和措施中,尤其是科举改革,免役法、嘉宝法和马宝法得到了肯定。
南宋有陆九渊,元代有吴澄、于吉,明代有陈汝坤、章衮,入清后有颜元、古力、蔡尚香、杨希闵、龚自珍、陆心源。王夫之认为王安石的“三不足”论是“害天下,得罪名教”比如蔡尚香认为“龚景当政时,国家昌盛,西河成功,扩张千里,这是建国百年以来前所未有的。南渡之后,元佑先贤的后代,以及苏承的追随者,都对党禁的灾难感到愤怒,并不足以攻击蔡京。以打倒乱局为由,都胡说八道。实际上,秦晖的灾难是蔡京造成的。蔡京之用,缘于文公。龟山之用,因蔡京,与龚景无关。”他们高度评价王安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多为江西临川人,他们对王安石的推崇其实是中国古代对“家乡圣贤”优良传统的尊重和推崇的表现;其次,颜元、龚自珍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肯定,与他们和王安石相似的思想道路是分不开的。从南宋到清末最有代表性的批评意见如下:
一个是王安石扰乱祖先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一观点在南宋初年的《宗申实录》中有所记载,并被宋至元的人们所继承。到了元明清时期成为官方结论,不仅得到史家的认可,也为社会广泛接受。
第二,它严厉批判了龚景的新学。龚景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从宋理宗禁止王安石共用孔庙以来,龚景的新学受到了比否定新法措施更严厉的批评。南宋理学对龚景新学的批判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种是痛斥龚景新学为异端,是“学不正”、“混佛混道”或“学以形名为度”
二是把新学作为北宋因祖宗之乱而亡国的理论依据,给予无情的打击。由于宋明理学被视为元明清时期的主导思想,是“当时的主流思想”,龚景新学作为异端成为必然之论。
三是将王安石新法称为“收敛之术”。以王安石理财思想为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熙宁、元佑反维新派的主要观点,南宋至清末仍是大多数史学家、思想家评论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
2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
出现在近代,王安石等人得到了肯定的评价。。梁启超给了王安石和他的新法一个全新的评价:“欲三代尽善尽美,唯公足矣。”他充分肯定了王安石的道德情操、学术修养和政治抱负。
3 1949之后,王安石的变法也得到了积极的评价。比如侯外庐先生主编的《中国思想史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9版),有一章“王安石新学、改革思想与唯物主义哲学”在非常显著的位置。本章之外的北宋思想,除了李觏作为“王安石之先驱”之外,都作出了基本的否定评价。商鞅和王安石是文革时期中国历史上“正确路线”的代表。但改革开放后,在“改革是解放生产力”的大背景下,王安石变法依然备受推崇。王安石原本认为“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信,祖宗不足学法”。
4 20世纪上半叶的评价
彻底推翻王安石案及其变法
梁启超的《王龚景》是20世纪评论王安石及其新法最持久的著作。王是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彻底颠覆。梁启超称王安石为“三代精益求精,惟共性足矣”。他把青苗法和市场易法视为现代“文明国家”的银行,把免税法视为“与近代文明国家的所得税征收法一样”,是“现实国家史和世界史上最负盛名的社会革命”。他还认为嘉宝法律“类似于现代的所谓警察”总之,梁启超将王安石的新举措与社会主义理论相提并论,称王安石为社会主义理论的先行者。胡适之先生也持有类似的观点。此后,虽然研究者涵盖了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启超的正面评价还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尊重,成为20世纪上半叶的主流观点。
最早运用唯物史观研究王安石变法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学者是邓广明先生和他的师傅齐侠先生。他们对王安石及其改革的性质的肯定与20世纪上半叶不同。其特征在于:
一种是强调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性和阶级性,即将王安石变法置于宋代特定封建时代的历史环境中。指出王安石变法是一场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王安石新法代表了地主阶级的利益,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王安石在政治哲学上有朴素的唯物主义。
第二,我们对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态度,即王安石变法在实现富国强兵、加强宋代封建专制统治的同时,促进了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
三是否定司马光及其反对派,认为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政治运动阻碍了历史的进步。这是对南宋初以来司马光不是王安石的传统观点的彻底否定,也与梁启超的评价不同。梁启超逆转王安石变法,并没有否定司马光。第四,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一般归咎于保守势力的强大、维新派内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动摇和早逝。
“气象不足以畏,祖宗不足以学法,人言不足以体恤”是王安石在北部变法时提出的著名的“三不足”口号。多年来,这句口号被人们誉为勇气和不断创新的精神代表。但仔细想想,结合王安石变法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这个口号也不是没有推敲过。
表面上是封建迷信,实质上是文人用来合法制约皇权的“杀手锏”。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每当天气发生变化,如日食、地震、水火灾害等。,经常有学者利用题目,在书中说事,批判当下的弊端。通常对这种胆大妄为的“反龙麟”行为怒不可遏的皇帝,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往往不得不放下架子,低头认错。虽然突变并不总是发生在皇帝刚愎自用的时候,文人对突变的解读也并不总是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它是一种罕见的制约皇权的手段,在皇权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