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史学的特征及其社会性质
社会性质是精神文明。
历史也叫“历史”。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马克思主义认为,史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时代和时间顺序,用具体的历史事实,阐明和揭示从原始公社制度,经过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 * *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规律。历史的记录和编纂应该从文字的发明开始。从古至今,世界各国、各民族都出现了许多历史学家,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著作,积累了丰富的史料,表达了各种历史思想、观点和治史方法。这些从不同角度对人类进步的记录,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之前的历史理论和观点,就其主流而言,基本都是从保护剥削阶级利益的立场出发的。总的来说有两个主要特点:(1)过分强调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忽视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条件,不了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2)把少数英雄、伟人视为历史的创造者,而忽视了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这两点本质上是历史唯心主义的集中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他们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从而揭示了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有序发展的一般过程,有力地论证了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进步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人民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同时充分肯定了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这样,历史开始成为一门科学(见“历史科学”)。史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广泛,包括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和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历史。从古到今,可用于全面的、阶段性的或分类的研究。概述史学一般原理和研究方法的史学概论,研究史学自身发展的史学史,研究史料及其运用方法的史学,文化史、思想史、经济史、科技史等特殊的历史范畴,都可以纳入史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