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民族历史
罗马贵族只意味着拥有荣誉,与拥有财富无关。
公元前3世纪80年代,皮鲁斯大帝接受罗马使团时,得知使团团长费布里西亚在罗马颇有影响力,但家境贫寒。他开玩笑地说,如果他不愿意,就带他去伊庇鲁斯分享繁荣。而不是Bliscia一本正经的回答“国王,你的朋友和你自己都不能夺走我的独立。我想我的贫穷比你们这些忧心忡忡的国王的所有财富都要幸福。”(Appian& gt卷起)
同时,贵族没有夺取权力的野心。
共和国初期,有外敌入侵。由于事态紧急,按照当时罗马的制度,元老院决定选举一名独裁者(任期六个月,在此期间他拥有罗马唯一的、最高的权力),贵族肯奇纳托斯接过了这个重担。他花了16天打败敌人,然后缴械重返战场。就连恩格斯也称赞他是“真正公民美德和异常朴素高尚的无私精神的典范”(& gt)
罗马人非常重视“诚实”。我觉得也许当权力不能直接转化为财富的时候,人们对权力的追求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早期的罗马共和国虽然对贵族有很大的“好处”(后期逐渐完善),但也承担了很大的义务。或许当时的罗马平民可以说是“无官一身轻”。
阶级的权利和义务
罗马把公民(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分为七个等级。这种区分虽然是基于个人财产,但与其他国家以财产的多少来决定身份的好坏的做法完全不同。这种划分方式就如同现代社会的“金领、白领、蓝领”一样,并不鄙视穷人。按照罗马的制度,财产越高,兵役越重。比如最富有的第一阶级要提供1800骑兵和8000重步兵(自带武器);最穷的7级只需要提供500人的储备。(以上数据为民国初年,根据具体情况会有变化)。在罗马,超过55%的士兵来自一年级和二年级。战时,他们要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即使没有战争,我们也应该为罗马建造公共设施。在罗马早期,灌溉和排水系统,竞技场和剧院都是由士兵建造的。可以说,在当时的罗马,富人有权力,但同时也要尽更多的义务;穷人的职责是“致富”。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著名的罗马家族法比尤斯在几次保卫罗马的战争中损失了4000人的生命,其中有400多人与法比尤斯有直接关系!战争结束后,全家基本只剩下老弱妇孺。
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后期,这可以说是卡尼一战后罗马最困难的时期..公元前211年,西庇阿兄弟在西班牙大败,罗马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在意大利战场,汉尼拔的入侵已经超过10年,战局从来没有明朗过。公元前212年,汉尼拔分别在北卢卡尼亚和阿普里亚歼灭罗马三个军团以上。因为罗马在1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着各战场近20万的总兵力(而且必须在战争中不断补充消耗),罗马人的经济容量显然已经达到了极限。提高税收可能是其他国家历史上战时的必经之路。但罗马人似乎更“有创意”——捐赠。更有意思的是,这种捐助并不是统治者高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然后从民间搜刮而来。捐赠的范围仅限于这些统治者。“所有元老院的成员都应该提供他们多余的金银珠宝。每位长辈只能为自己和妻儿留下一枚戒指,为妻女留下一盎司黄金,每人留下五千盎司铜币,其他所有财产必须作为战争费用提供。”(& lt& lt地中海霸权> & gt)
“总的来说,从罗马共和国开始(公元前509年)到布匿战争结束(公元前65438+公元前046年),罗马人大约有400年的时间是充满活力的”(& gt当时整个社会崇尚简朴,公民的爱国主义和勇敢精神得到充分发扬,有力地推动了罗马社会的进步。后来随着共和国的结束,特别是帝制的建立,虽然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但由于希腊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影响(这里的享乐主义并不是古希腊早期追求“身体无痛苦,心灵不受干扰”的单纯享乐主义),以及奴隶经济的增长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奢靡之风渐起,追求财富与日俱增,道德开始衰落,世风日下。
人们常说“辉煌的希腊,伟大的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罗马真的是一个令人神往的时代。
古罗马的民族融合
图门森的《罗马史》说,罗马人并没有征服意大利,而是把意大利的各民族统一为一个国家。诚然,罗马人是这些民族中最强大的,但他们只是其中之一。蒙森的声明肯定了罗马人是古代意大利的民族之一,但在统一所有意大利人之前,罗马人是一个混合民族吗?
按照顾准的说法,古希腊三大人类群体分别是奥里斯人、爱奥尼亚人和多里斯人。其中,爱奥里斯(或译为伊奥瑞亚和皮奥提亚)的人在希腊北部,伊奥瑞亚(或译为伊奥瑞亚)在中部,多里斯(或译为多里安和多里亚)在南部。这三个群体几乎分布在希腊半岛各地,他们除了在希腊建立自己的城邦之外,还有自己的海外殖民地。
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所有的爱奥尼亚人都起源于雅典,他们在亚洲建立了12座城市。爱oris的人在亚洲也有12个城市。根据修昔底德的说法,雅典人殖民了爱奥尼亚和大部分岛屿,伯罗奔尼撒人(即多里安人)在意大利和西西里建立了大部分殖民地。与希腊人相比,古意大利的原始人似乎越来越复杂,但也可以分为三个人类群体。按照蒙森的说法,这三个群体或种族分别指拉丁人、萨贝尔人和瑟鲁斯人。这三个群体基本上都定居在意大利半岛的中部,或台伯河及其周边地区。其中拉丁人在台伯河的Latim地区,萨贝尔人(或译萨贝里人)在台伯河的东部和南部,塞鲁斯人(或译伊达拉里人)在台伯河的西部和北部。
希腊人的三个群体几乎分布在整个希腊半岛,这可能是他们的一个重要特点。另一方面,古代意大利的三大集团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半岛中部,这大概是古代意大利人的一个重要特征。至少蒙森认为,在古代,拉提姆平原一直是自然界最伟大的斗争之地,这片快马加鞭的土地是解决未来谁主宰意大利的关键。毫无疑问,罗马人属于拉丁人,但关于罗马人的起源,实际上有不同的看法。这里涉及的问题是罗马人是一个纯粹的民族还是一个混合的民族。具体来说,罗马人是否由古意大利的三个人类群体组成。
罗马最初只是一个城邦,或者说是一个国王统治下的城邦。毫无疑问,罗马城建于公元前753年。所以,即使罗马人是由古代意大利的三大人类群体组成的,也说明罗马人是来自这三个群体,而不是罗马容纳了所有三个群体。但问题是,罗马人有没有在古意大利的三个族群中混合这些不同的族群,共识是拉丁语和萨贝尔语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同分支。或者说,他们都是印欧移民,虽然分支不同。比如萨贝尔人中,最厉害的是萨木乃。至于塞鲁斯人,被认为是较老的非印欧人,他们的发展和扩张可能更早。不管塞鲁斯人来自何方,蒙森的观点似乎已经被接受:塞鲁斯人与拉丁和萨贝尔的意大利人有很大不同。
但是,蒙森本人特别反对罗马人被视为混合民族的观点。他说罗马人被看作是混合民族的人,用各种方法证明古罗马是由意大利的三个种族组成的。结果,罗马人变成了伊特鲁里亚人、萨宾人、希腊人和其他民族的混合体。蒙森承认这里确实存在不同民族的混合,但他强调不能因为容纳了其他民族就说罗马人是混合民族。蒙森的观点似乎不被接受,他之后的学者也不认为罗马人是纯种的,即使不说是混血。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说,罗马部落含有异族元素,而希腊部落是纯种的。摩尔根所说的异族,主要是指伊特鲁里亚人。在他看来,拉丁氏族有着共同的血统,而萨宾和其他氏族与拉丁有血缘关系,只有伊特鲁里亚人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罗马人的三个部落中,第一个部落的一百个氏族全是拉丁人,第二个部落的一百个氏族多为萨宾人,第三个部落的构成全是异族,包括伊特鲁里亚人。
根据摩尔根的说法,罗马人的三个部落是在公元前753年罗马建立后逐渐形成的。当罗马第六任国王塞尔维乌斯(约公元前576年-公元前533年)开始改革时,这三个部落已经存在。换句话说,罗马人在组建国家或者进入自己的政治社会之前,就已经在古意大利混合了不同的人类群体。摩尔根认为罗马的三个部落中含有外星人的观点似乎并没有被其他学者所接受,至少恩格斯在引用摩尔根的著作时并没有特别强调这个问题。尽管如此,几乎所有其他学者都提到了罗马人和萨宾人的结合,甚至可能涉及到塞鲁斯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罗马的创始人罗穆卢斯(他的名字有多种翻译)自然是拉丁人。罗马原本是拉丁人的移民中心,或者说是拉丁人最早的都城阿尔巴的殖民地。这意味着罗马首先属于拉丁城市或拉丁城市之一,罗马人首先属于拉丁民族。另外,罗马城的建立者也是罗马的第一任国王,所以第一任国王也必须是拉丁人。
似乎主要问题出在后来统治罗马的几个国王身上。传说罗马有七个国王。除了第一个国王,其他国王可能都不是拉丁人。《意大利简史》的作者说,有人认为罗马曾经分别由萨宾人和伊特鲁里亚人统治。萨宾统治时期,也就是第三任国王统治时期,罗马摧毁了拉丁的首都阿尔巴,取而代之。在伊特鲁里亚统治时期,罗马在拉丁语中建立了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按照这种说法,原本属于拉丁的罗马人并不是混血民族,但与其他古意大利人混居也不是不可能。
不管罗马人是不是混合民族,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罗马人可以融合或者同化其他不同的民族。如果真如摩尔根所说,罗马部落含有异族成分,而希腊部落是纯种的,那么可以认为,无论最初的原因从何而来,罗马人一定早就有了容纳其他民族的经验和意识。另一方面,这似乎是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一个重要区别。至少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认为,保存古代公民纯正血统,不允许任何外来血液混入的政策,阻止了雅典和斯巴达的繁荣,加速了它们的灭亡。对罗马人来说,从奴隶或外国人、敌人或野蛮人那里获取他们发现的所有高尚的美德和优点是更明智和更光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