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半马红纱一尺丝”当时值多少钱?
半马的红绸抵得上一担炭,在黄使者和白衬衫的宫使眼里。红绫半马不值钱。它和卖木炭的在一起。卖木炭有什么意义?你不能穿着衣服吃饭。对于这位忧炭甘冷的老人来说,一担炭就是一个冬天的辛苦,也是家人生活的食粮。然而,这一车木炭却被欺软怕硬的宫使抢走了。
他们丢下一匹不值钱的半马,一条红绸,在唐朝,绸就是钱。它是硬通货。一根丝绸(约12米)在唐代的价值是工人一周半的工作。很长一段时间,恒定在500条左右,但金额有波动,从3000多条到1000条(两税法后)。
在卖炭翁的牛头上,宫使用红绫挂了半匹马。有人说丝、绢的价格比丝绸低,但其实它们的价格都不低,和丝绸相差不大,甚至比丝绸还贵。这丝按马算,卖炭翁是十尺,也就是四分之一马,也就是说往低处算,大概有120文;最高时只有400次通信。也有人说宫中使臣用剪下来的丝换了东西,剪下来的丝不能花。
这真的不一定。虽然官方规定丝帛必须成件交易,但私下交易仍可“拆件”,常见于底层零星交易。特别是宫使给半马(六米)一尺(三米)卖炭翁,很霸道,但也不是一文不值。看碳的价格,估计卖碳的实际价值是当时普通底层工人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收入,也就是三四千文。
据《顺宗二记》记载,贞元末年,还不如当初估计的那样,用官员做使臣,约束百姓购买。如果年前停笔,就会留下两市数百人闹事,看人家卖什么,但这叫“宫市”,就是分不清真假,也不敢问,还能比价钱。人家一百块钱买几千块钱,还在门口问价钱。拿着东西去市场,那些空手而归的人。名为“宫城”,实际上已经有人了。
在皇宫市场,数百人在两个市场漫步。贞元初年还拿着文书,后来连文书都不出示了。我看到好东西就拿走了,说:“这是宫里要的。”没人敢问。一般价格是一百买几千,让小商贩自己拉着送。他们每穿过一个宫门,就要交“门钱”,因为这对看门人来说很麻烦。
如果不亲自送货,就要付“脚价”,也就是雇搬运工的钱也是卖家出的。人们去市场卖东西,有些人出去,回来时两手空空,一分钱也没有。所以怎么算这件事也不算过分,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