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浩想让鸳鸯做他的妾。鸳鸯是怎么拒绝结婚的?故事情节
最近在浙江平湖看了钱文根先生的一篇文章,2007年第1期,题目是《从奴隶到人——红楼梦读书笔记》。看完之后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想和王老师探讨一下,以利于* * *的完善。如有不妥之处,还请钱老师和读者批评指教。作者曹雪芹笔下的侍女鸳鸯是一个怎样的人?应该如何看待鸳鸯拒嫁?从“奴隶”到“人”的转变过程是怎样的?理解这些问题,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首先要解决以下问题:1,要坚持《红楼梦》文本的客观实际,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2、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3.必须坚持思维的逻辑,遵守思维的规律。以下是我对这些问题的基本看法。第一,鸳鸯是个优秀的女奴。《红楼梦》第四十六回,我写了“鸳鸯女子誓为情侣”。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展示了鸳鸯作为一个优秀女奴的独特特点和优点。因为鸳鸯的优秀,贾府最高领导人贾母选择了她作为她的私人秘书或助理领导兼总经理。鸳鸯替贾母做主,连凤姐和王夫人都要他三分。贾母对鸳鸯评价甚高,说是“一个可靠的人”,“比较细心”,“我的性情他略知一二”,“他也爱他的主人...这几年,从你姑姑(邢夫人)和你媳妇(王夫人)到各家,他什么都管。所以不仅我靠谱,你阿姨和你媳妇也放心。我有这样一个人,连媳妇、孙子、儿媳都有意想不到的事,还得缺他们,没命了。现在他走了,你能帮我找谁?你弄个他那么大的珍珠人也没用。”凤姐还说“鸳鸯是个极有见识的姑娘”,“鸳鸯是个可憎的东西”。(引自《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下同)因为鸳鸯出色,被大宗师贾赦“看中”,“请他做房中人”。邢夫人被称为“冷眼半年”,认为鸳鸯“是个顶好的姑娘,容貌姣好,举止温柔可靠,一切齐全”,“是个坚强的人”,“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是块“金子”。因为鸳鸯很优秀,贾家的大姑娘几乎都成了她的朋友。“香气、琥珀、素云、紫鹃、蔡霞、玉川、金川、可儿、麝月、翠墨、翠缕、薛倩等。(庚戌:也是十二女),甚至你(平儿)和我,这十几个人都是无话不说,无所事事的好朋友。鸳鸯是优秀的,是作者曹雪芹重点描写的“几个奇女子”之一。作者讴歌鸳鸯,其“非我”和“知行止”体现在拒绝嫁给贾赦。鸳鸯拒婚的胜利在于,她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藐视哥哥嫂子的倾向,顶住了贾赦的傲慢和巨大压力,并凭借自己的优秀赢得了贾母的支持。作者通过对鸳鸯拒婚的详细描写,高度赞扬了鸳鸯的大智大勇,超凡脱俗,人格高洁。对于鸳鸯的拒嫁,钱文对作者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评价:鸳鸯拒嫁“只是想一辈子忠于贾母,做贾母可靠的侍女”,“鸳鸯充其量是个奴才,有个性的奴才”,“对主人越忠诚,就越能守住奴才的地位”,“这是鸳鸯这样的奴才的共同特点” 正是“忠君”这种愚蠢的想法,让她表现得如此“坚决不嫁”,“充分说明鸳鸯是百分之百遵守奴才规则的。” 那么,鸳鸯“坚决不嫁”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呢?……由此看来,钱先生还没有完全理解《红楼梦》,还没有真正理解曹雪芹写这本书的目的!第二,鸳鸯的优秀是鸳鸯不肯嫁的根本原因。贾赦要嫁给鸳鸯做妾,鸳鸯不肯嫁,贾母反对,所以贾赦失败,鸳鸯赢了。说起来,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且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贾家的丫鬟都是家里买来生的。鸳鸯是家仆,也就是世世代代的奴才。在贾府,丫鬟都是家奴,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生活、未来和命运都掌握在他们的主人手中。他们的婚姻,或匹配子女,或家庭安排,或出售,也都是由主人决定的。在世俗眼里,丫鬟嫁给主子,从奴才变成半主子,是福气。于是,邢夫人对鸳鸯说:“你不想这样吗?如果你真的不愿意,那你就真的是个傻姑娘了。让老爷奶奶不做,宁愿做个姑娘!三两年了,但是和个人在一起,我还是个奴隶。你跟我们一起来的,你知道我脾气很好,也没那么让人受不了。师父待你很好,再过一年左右,生个男孩女孩就跟我平起平坐了。家人,你想让谁做主,谁还没动?现成的师傅不做,就错过这个机会,后悔也来不及了。”在贾府,主人很容易娶丫鬟做妾,丫鬟也无权拒绝婚姻。但是,贾赦和鸳鸯是一个很特殊的案例。鸳鸯不想嫁给主人,她不想做半个主人,她想做全奴。而贾赦呢?大老爷连娶丫鬟做妾的愿望都实现不了。你觉得这个师傅胆小吗?鸳鸯不肯嫁,因为贾赦要娶鸳鸯做妾,这本身就不被贾府的人看好。这也是贾赦纳妾失败的必然性。贾赦要鸳鸯作妾,又向邢夫人、贾母等央求。邢夫人虽然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信心不足。“我就是怕老太太不给”,于是请教儿媳妇王熙凤。王熙凤觉得这件事也不好办:“依我看,别碰这个钉子。”“夫人,别介意,我不敢去。明摆着没用,适得其反。现在老主人年事已高,是他妻子劝他的时候了。年纪小的不能再小了,做这些事情也没问题。如今一大群兄弟、儿子、侄子、孙子还在闹腾这样的场面。怎么能认识人呢?”贾母的态度也很明确。她对贾赦纳妾颇有怨言,早就公布了:“你如今老了,怎么还留个小老婆小老婆在屋里?”不,是延迟。不保养身体,当官的也不容易,天天和小老婆喝酒。"鸳鸯的态度更加明确:"别说老头子要我做小老婆,就算老太太现在死了,我也不能去,因为他雇我做大老婆。”“什么主意!我就是不去。”“老太太一天在,我就一天不离开这里;老太太死了,反正他还有三年孝心。如果没有妈妈死,他会让小老婆先走!三年后我就知道是什么样了,到时候再说。着急的时候,我剪了头发,去当阿姨;否则,又会有一个死亡。一辈子不嫁男人怎么办?乐于干净!”“生个女儿怎么样!‘牛不喝水按头’?我不想,我就不能打电话给我爸我妈吗?袭人也道:“这老先生太好色了,有点平头就不放了。"。连贾赦也看穿了鸳鸯的心思,说:“嫦娥自古爱少年。“他一定认为我老了。也许他爱上少爷,多半是因为暗恋宝玉,但恐怕他也有贾琏。.....想着老太太爱她,以后自然要出去做夫妻。”总之,贾府里所有的人,包括主子奴才,双方都认为没用,这就注定了贾赦纳妾的失败和鸳鸯拒嫁的必然结果。鸳鸯拒婚的胜利,既是鸳鸯优秀品格的胜利,也是贾支持的胜利,更是主人之间权力斗争的必然结果,其中也有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在这里,鸳鸯的优秀才是问题的根源。没有鸳鸯的优秀,就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没有贾母的支持和保护,就没有鸳鸯拒婚的胜利和贾赦求婚的失败。如何知道贾府女奴的优秀?如何认识金川跳得好和晴雯的死?如何知道鸳鸯拒婚?这在整个梦幻世界都是颇有争议的。比如王蒙的《要么奴隶,要么给我死》这本书,就被很多读者诟病。我还指出了“王蒙《红楼梦》的七个错误”(请参考“红楼梦艺术园”网站“刘振兴文集”或“贺勋博客-刘振兴2117”),认为他的红楼梦观、自由观、阶级观、道德观、历史观、认识论、思维方式都存在严重错误。他的“要死不活”、“袭人是奸细”等观点,与《芙蓉之女》、《红楼梦》的主题和作者的写作目的是相悖的。它的指导理论和研究方法都是错误的,不是从《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出发,而是从扩大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钱先生与王蒙观点一致,属于同一思想体系。希望钱先生考虑一下。第三,“人从奴隶等到什么时候”的提法不恰当。这个提法有两个问题:一是混淆了“奴隶”和“人”两个概念,二是“人从奴隶等到什么时候”指的是哪个历史阶段?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还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资本主义社会”?是指社会和阶级的变化,还是指个体奴隶的变化?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概念。奴隶的概念:其原意是,在奴隶社会,奴隶是一个阶级,它和奴隶主阶级是奴隶社会的两个主要阶级。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是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奴隶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奴隶主眼里,奴隶没有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只是一个会说话的工具,可以随意处置,甚至可以自由交易和处决。和奴隶类似的两个概念是农奴和家奴。农奴和家奴是封建社会奴隶制的残余,本质属性仍然是奴隶。奴隶的引申意义:有时我们把拜金主义者称为“金钱的奴隶”,把妓女称为“性奴隶”,但这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人的概念:人的概念有两个基本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类的自然属性意味着人类是有手可以劳动的高级动物。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钱先生文章的标题《人何时远离奴隶》来看,这里的“人”应该是指社会上、阶级上的人。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社会属性就是他们的阶级性。在奴隶社会,人们分为两个阶级:奴隶和奴隶主。在封建社会,人们分为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分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的社会属性与阶级社会完全不同。全国人民,包括中国的每一个人,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自力更生的劳动者。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有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特别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旧社会仍然有阶级的痕迹。因此,为了国家安全和大多数人民的幸福,少数罪犯不得不独裁,被剥夺某些权利和限制某些自由。所以,我们在讨论从“奴隶”到“人”的转变时,首先要了解他们概念的基本内涵。其次,“从奴隶到人的进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从钱先生文章的题目《人何时远离奴隶》来看,应该是指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最后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主人”的演变。“从奴隶到人的转变”应该是指社会和阶级的转变,而不是从“奴隶”到“人”的转变。具体来说,18世纪清朝统治下的护国公之家贾府的丫鬟鸳鸯和民国时期(65438-0925)鲁迅小说中的丫鬟祥林嫂从“奴”到“主”的身份转变,与她们所处社会的转型和她们所处阶级的转型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在讨论元阳、祥林嫂等历史人物的个人命运和未来变化时,一定要和他们的阶级、社会放在一起讨论,一定要把问题放回到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不能孤立地、抽象地、超越时空地讨论。从这个角度来说,钱先生的称谓是有问题的。因为无论是个体“奴隶”还是阶级“奴隶”,都不会直接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变成社会主义* *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人”。所以钱先生提出的“什么时候会从‘奴隶’变成‘人’”的命题是不能成立的。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五种社会形态的转变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终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具的改进。五种社会形态对应五种经济形态: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力时代。从奴隶社会的“奴隶”到* * *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转变,必须经过四种社会形态。这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漫长而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没有这种社会转型和阶级转型,就绝对不可能期待从“奴隶”个体到“人”个体的转型!不仅是奴才鸳鸯不能转化为人,帮手(不是奴才)祥林嫂也不能转化为人。从钱文的结论中可以看出,他所说的进化,即“从奴隶到人的进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似乎不仅指鸳鸯和祥林嫂的角色转变,还包括新中国成立后“文革”的错误和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渣滓”。据说“文革”时期,“广大知识分子都不被当作‘人’,更不要说普通工人了”。他还说,文革时期人是“最不被当人看的”,“人是奴隶的时代”,文革的结束是“为你做人的时代终于真正开始了”。改革开放后,“人性之丑”的现象也被说成是“各种奴隶都出现了”。从而提出“什么时候从‘奴隶’变成‘人’?”问题。这种表达充满了概念和逻辑错误。骗人的人不是“人”,被骗的人不是“奴隶”,社会丑恶的人也不是“奴隶”。这段话里几个“人”的概念不一样,钱先生完全搞混了。钱先生文章中所说的“人”,是指“* * *生产者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牺牲,解除了奴隶们脖子上的枷锁”的人,也就是摆脱了剥削和压迫,成为国家主人的“人”。这样的“人”,只能由国民党蒋介石统治下的中华民国的“国民”转化而来。这样的国民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奴隶”。祥林嫂勉强算一个,但是鸳鸯这种女奴是受不了的。至于说“我们执政党今天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纲领,意味着推动和加速这一演变过程”,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原始意义上的“奴隶”、“农奴”和“奴隶”,因此不存在“促进和加速这种进化过程”的意义,也不存在我们今天读红色时能否更多地思考如何让别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问题。“以人为本”中的这个“人”,应该是指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全体公民。如果这样的公民不是钱先生所说的“真正的人”,我们可以认为《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说的那类人是“真正的人”,即“高尚的人,纯洁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民”到这样的“真人”,确实需要一个进化过程,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教育、改造、提高的过程,但这个过程绝对不是从“奴隶”到“人”的进化过程!钱文还说,“资产阶级标榜‘自由、平等、博爱’,但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奴隶能享受所谓‘自由、平等、博爱’吗?“首先肯定‘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价值观,与无产阶级无关。其次,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工人是无产阶级,而不是奴隶阶级。这里的“奴隶”概念不应该混淆。第四,正确理解鲁迅和王蒙的话的确切含义。可见钱先生的文章是以鲁迅和王蒙的文字为导向的。但如何理解鲁迅和王蒙的话,也是值得商榷的。以下是钱老师的语录:——鸳鸯的“坚决不嫁”是想为自己赢得一个做“人”的资格吗?不完全是。.....这正如鲁迅在1925《灯下随笔》中说的:但实际上,中国人从来就没有“人”的资格,最多只是奴隶,现在也仍然是,但不如奴隶的时候,也并不少见。可见鸳鸯充其量是个奴才,一个有个性的奴才。——那么,鸳鸯的“坚决不嫁”又有什么可称道的呢?所以我赞同王蒙的评论:作为个人意志较量,鸳鸯赢了,难能可贵。作为奴隶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未来一点都没有改变。鸳鸯胜选带来的前景其实是灰暗血腥的。所以《红》后面的110回写了“鸳鸯女烈士太虚荣”,王蒙一针见血地指出,主仆的恩情是一个永远套在奴仆和奴隶脖子上的枷锁。鲁迅的杂文是抛枪和匕首。它以辛辣的讽刺鞭挞丑恶,讴歌美好,揭露黑暗,崇尚光明以唤起人们。鲁迅的这句话写于民国1925年,当时帝制被推翻,原本意义上的奴隶已经不存在了。鲁迅写的“奴隶”二字是比喻,不是原意,是文学语言,不是政治语言。不能和封建社会真正的贵族家奴鸳鸯相比。鲁迅说的是一种民族心态,一种奴隶思想的遗产。有些人还过着“不如奴隶”的生活,谈一个社会现实。鲁迅哀叹他的不幸,怒斥他,号召他们像中国的* * *制作者一样,争取做“人”的资格。鲁迅这里所说的“人民”概念,应该是指民国时期有民主权利的人。当然,民国时期的“人民”不是抽象的人民,而是具体的人民;不是超阶级,而是阶级的人;地主和资产阶级或者农民和工人阶级。鲁迅这里讲的主要是人的尊严、资格、权利。鲁迅说,“中国人从来没有‘人’的资格,最多是奴隶”。这里的‘中国人’应该理解为封建帝制下的中国老百姓。”我没有获得‘人’的资格,是因为封建君主的统治者没有给人民以‘人’的资格。”至今仍是如此,但在不如奴隶的时候,并不少见。”意思是说,直到1925年的“中华民国”,中国人的生活仍然处于“次于奴隶”的地位,没有任何改变。这应该是讽刺鞭笞民国当权者,应该给人民做“国民”的权利,做“人民”的资格。以鲁迅的话为鉴,他接着又说鸳鸯的“不娶之决心”并不是“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于是得出“可见鸳鸯充其量是个奴隶,一个有人格的奴隶”的结论。这个结论正确吗?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鸳鸯充其量是个奴隶,一个有个性的奴隶”。这是不争的客观事实,鸳鸯靠自己的力量是改变不了的。那样的话,鸳鸯要想赢得拒婚就不容易了。我们能期待她做出什么惊人的壮举?希望她能通过一个所谓的“坚决不嫁”来“为自己争取一个做‘人’的资格”?太不可思议了!这种研究不符合历史或思维的逻辑。王蒙的话反映了一个社会现实,但对鸳鸯“拒婚”胜利的评价还有待商榷。在满清统治的封建社会,实行封建地主贵族阶级专政。清朝贵族家庭中的奴隶,“作为奴隶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未来”和“前景”其实都是灰暗血腥的。这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社会现实,女奴靠自己的力量是做不到或者改变不了的。他们所能做出的一切改变,不过是通过自己对奴隶身份和生存环境的正确认识,取得一个类似“拒婚”的小“胜利”,然后将小胜利汇聚成大胜利,稍微改变一下自己被剥削、被压迫、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命运和前景,不至于很惨,仅此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鸳鸯拒绝婚姻的胜利难道不是“值得称道”的吗?我们能从他们那里期待什么?”作为一场个人意志的较量,鸳鸯赢了,这是难能可贵的”,相比“作为奴隶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未来一点都没有改变”,这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鸳鸯的“未来”能被他们自己“改变”吗?如果没有辛亥革命那样的大革命变革,彻底推翻封建制度,那么无论如何,元阳人的“前途”是不会被“改变”的。在鸳鸯所属阶层的“未来”没有改变之前,鸳鸯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贾赦,取得了反抗婚姻的“胜利”。难道不值得大赞吗?千万不要小看这个“胜利”,因为这个“胜利”是奴隶对主人的胜利(氏族权力),奴隶对男主人的胜利(夫权),被压迫者对压迫者的胜利(政权)!同时,这种胜利不是每个奴隶都能获得的,只有鸳鸯这样优秀的奴隶才能获得!至于“王蒙一针见血地指出,主仆之恩是时刻套在奴仆和奴仆脖子上的枷锁”,不能简单地归咎于那些可怜的奴仆和奴仆本身!这个“永远要套在仆人和奴隶脖子上的枷锁”,不是奴隶心甘情愿套在他们脖子上的,而是邪恶的阶级社会和邪恶的剥削制度强行套在他们脖子上的。”主仆之恩”是奴隶们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奴隶们为了相对缓解和延缓“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未来”和命运而被迫做出的明智之举!”“主仆之情”属于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制度和社会存在所决定的。我们更应该谴责的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而不是谴责那些“被侮辱、被伤害、被折磨”的奴隶的“主仆恩”,我们更应该谴责那些大大小小主人的傲慢,而不是指责那些弱小女奴的无奈和悲哀!鸳鸯不想做贾赦的小老婆。她赢了。秋桐、嫣红愿意做贾赦的小妻子吗?贾赦不是说过“嫦娥自古爱少年”吗?秋桐和洪雁不喜欢青少年吗?她们也是女奴。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如果没有外婆的干预,鸳鸯只靠自己的力量,鸳鸯永远不会“赢”。鸳鸯用自己的忠诚(不管真假)、主仆的善良、自己的优秀(这是真的)赢得了姥姥的支持,所以鸳鸯“赢了”。与贾迎春、贾探春、尤二姐、尤三姐等女主的婚姻“前程”相比,鸳鸯的拒嫁不仅难能可贵,而且非常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