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罚款后还有拆迁补偿吗?
如果违章建筑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即使在拆迁时违章建筑本身没有得到补偿,也必须考虑违章建筑的财产利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土地的违法建筑者;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违法建设人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出让期限未满的,拆迁人应当赔偿违法建设人因拆除违法建筑所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损失。
一、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建筑?
1.该建筑在建设时属于违法建筑,但在被城市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罚款并责令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办理相关手续,仅因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已暂停办理房产证。
2、违章建筑时,但经城市土地管理和规划部门罚款后,责令补办手续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明显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相关部门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并办理手续,也未使违法建筑合法化。其法律后果应自行承担,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非法建筑材料应当酌情补偿,因为它们是用其合法收入购买的。应该明确,对其建筑材料的补偿只是补偿其残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这栋楼是违章建筑。虽已被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且所有手续已办结,但处罚决定书中有附加条件的,应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被拆迁人可以享受房屋货币补偿,但不能享受安置待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已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