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什么时候开始交的?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先后经过1958和1978两次修订。当时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企业当然仅限于完全所有制的企业。直到1995,国家才把养老保险的缴费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

1991 1 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一是不同地区允许不同规定,从全国一盘棋到因地制宜。允许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二,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的方式,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四、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工资发放时代收。

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层次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 *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含转入个人账户部分)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四、按照165438+本人工资的0%的金额,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计入企业缴费。

1998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将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1998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下简称省级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3)从1998年6月65438+9月1起,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缴纳和分配的地区,要改变基金结算方式,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全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5)10月份0999+65438+65438起,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统一比例执行,一次性到位。

1999 1月,国务院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第四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2005年6月5日至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三是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实际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6月65438+10月1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