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税起源于何时?
最早的税起源于夏朝。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就出现了保障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在古代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的财政征收方式是“纳贡”,即臣民向国王呈献物品。虽然诸侯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朝贡的数量和时间还不确定,所以“朝贡”只是税收的雏形。
那么“福”就不同于“功”了。西周时,收集军事物资称为“赋”;原生材料的征收称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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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后期,统一按田征税。“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其封臣收取的兵役和军需。但实际上,国家征收的收入并不仅限于军税,还包括用于其他国家支出的产品。国家从海关、市场、山川、水面收取的收入,也叫“税”。
赋不仅指国家征收的军用物资,还有“税”的意思。清末民初,租税成为各种税收的总称。农民以实物形式向地主支付日租金,以货币形式支付国家税收。
对土产的直接税,史书中有记载,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十五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税”和“税”经常一起使用,统称为税。
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税收制度(征收田赋、人头税),魏晋至隋唐时期的税收制度(征收田赋、人头税、劳役税),中唐至明朝中期的两部税法(征收资产税、田赋),明朝中期至鸦片战争的鞭法以及地方与地方的融合(征收田赋)。
百度百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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