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历史沿革

学院的历史从1941的国立中正大学社会教育系开始。2008年,在江西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和原教育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了心理学院。历经70年的风风雨雨,一代又一代的心理学家秉承“静下心来思考,忠实地去做”的校训,秉承“质量立院,人才兴院,创新强院,文化铸院,和谐光荣院”的宗旨,代代相传,励精图治,敢为人先,与时俱进。特别是近30年来,学科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成就。学院把学科建设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高起点,瞄准国际心理学研究前沿,走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创新之路,潜心研究,积累了扎实的学术基础,打造了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品牌,部分研究领域进入全国领先行列。心理学被学校确立为优先发展和重点支持学科,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被江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学科,心理学专业被确立为江西省本科品牌专业。

学院成立前的简要历史沿革如下:1990年获得原教育部基础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生;1997成立心理学系,开始招收培养应用心理学本科学生。2000年被授予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在拥有上述三个心理学硕士学位的基础上,授予心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被批准为基础心理学博士生,2004年招收培养博士生;2007年被批准为基础心理学博士后研究流动站。2009年成功获得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权。

学院首任院长为胡竹菁博士,党委书记为刘建平教授。医院教职工中,专职心理学教师22人,助教3人,行政人员6人。教师中,教授9人(其中4人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5人;有13名教师获得博士学位,另有两名青年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到2009年6月,心理学本科生约300人,其中硕士生150人,博士生12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名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