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土地的条件
有哪些土地可以协议出让,用于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外的各种用途,如1、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且公告供地后同一宗地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2、原划拨、租赁土地使用权申请协议出让的,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除外。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协议转让的,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4、已出让、租赁的土地申请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申请续期的,可以协议方式使用;6、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需要统筹规划建设配套项目,建设用地不能分割供应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供应;7.对于城市边缘用地、夹层用地、花卉种植用地等。,不能独立供应的,可以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相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向建设项目主体出让;8、利用地铁站(场)、公共* * *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 * *空间进行建筑物业或者多功能立体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已取得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权利人;以协议方式取得的地铁站(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配套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自行开发为主,物业自持;9.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并允许返还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10.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一般竞争性企业的,原划拨生产经营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11.因城市规划调整、经济形势变化、企业转型等原因,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和国有租赁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可以重新出让。12.对因搬迁改造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用地标准安排同类用途土地;13.企业重组(破产、兼并、合并等)时。),未纳入企业改制资产的生产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改制文件中确定的承担者;14、采矿、采石、采砂、盐田等地面生产和尾矿堆放用地鼓励租赁或协议出让;15、本实施意见颁布前已形成的历史违法用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上已建成的项目,经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需要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手续的,可以协议出让;16.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涉及出让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以明确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出让给土地使用者;17.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确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情形,申请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一)协议;(2)投标;(3)拍卖。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