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隋唐宋以来户籍变迁的主要表现
演变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出现;秦朝建立了户籍、土地、税收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汉代到唐代,不断加强(或者说:唐代将户籍事务纳入法治范围);从宋代开始,土地、赋税和户籍开始分离(或者说:地籍和户籍开始分离);明清时期,赋税与户籍进一步分离,传统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到了唐朝,户籍也是三年一次。由私人户自行申报户口、田地,记入“实有”;李正在如实地做记录。官员根据每户的资产数额和实力设户(户分为九类),以此征收户税。以上计算改为一年一次,两次记录之间的中间年份按照每年提交的手册记载在登记簿上,相当于变更登记。为了防止少报年龄、虚报年龄,官员对人的外貌进行审查,称之为“群貌”(300为一群)。户籍制度趋于完备。
到了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收税逐渐集中于农田,于是户籍按有无土地分为主户和客户,按土地多少分户(农村分五等)。同时设置多种单线实地账册,地籍与户籍逐步分离。宋朝取消了人口税,仍对丁口征税,军官也由丁派出,因为当时有、丁口书、五等丁产书等单行户籍,都只算男人。王安石当政时,实行各种护甲纳税的法律。在许多地方,他取消了张定等,并设立了一本书,用于训练和勇气。它也经常被用作督促臣民和征税的基础,但它也仅限于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