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历史简介

1.据明代《郑德琼台志》记载,海南岛在唐、虞时称为“南服废酬”,在秦时称为“郡外”。这说明海南岛在当时是祖国偏远的边陲。海南岛是四大流放地之一,主要是亚洲,位于中国最南端。

2.丁原六年,西汉武帝(111),将军吕伯德,造船将军杨府率兵平定南越叛乱。元丰元年(前110),在海南岛设置朱雅县(治今天琼山)、儋州县(治今天儋州)。隶属胶州市秘书处管辖。这是海南岛在中国版图上最早的两个行政地名,标志着中央政府开始直接统治海南岛。

3.金太康元年(280),朱雅县并入合浦县。朱鹭变龟甲。合浦县领导合浦、南平、宕昌、徐闻、龟甲、竹管县。它属于胶州。不久,诸关县被废。西晋时,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于交州。

4.南北朝,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重新建立朱雅郡,统治徐闻,但很快被废除。朱官、朱禄属越州。梁武帝大同(535 ~ 546)年,在飞尔县之地设崖州,统一于广州。

5.唐代改郡为州,唐武德五年(622)改郡为儋州。支索还在依伦县。岭南路管辖的社稷州、儋州、周振、万安、琼州等5州22县。海南的简称“琼”出自唐代的琼州,属于岭南路。后来属于南汉。

6.宋元时期,宋太祖开宝在平南汉四年(971年)。宋朝一州三军,琼州领五郡,南宁领三郡,万安领两郡,济阳领三镇,从一开始就一直领着海南地区。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部。元文宗二年(公元1329),改为甘宁军民安抚部。不久,定安县升为南建州。从宗末到郑末,海南作为书省划归广西。

7.明清时期,海南在明代设立琼州府,统领云、万、雅三州10郡。清代海南的建制仍沿袭明朝。明太祖洪武元年五申(1368)三月,明军南下,六月,元朝海南海北路、海南支帅投降。

8.明代,南海诸岛改为崖州。到了明代,被“依附”的黎族人也被编入土都、都督、项等基层组织,并转移到州县,在那里和汉人一样缴纳粮食。清初,西沙群岛(称“千里长沙”)和南沙群岛(称“万里石塘”)属琼州府万州管辖。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清代海南建琼崖路。隶属琼州府(辖今琼山府城),统领1州8县:琼山(辖今府城)、澄迈(辖今老城)、定安(辖今温温镇)、文昌(辖今镇)、会同(辖今琼海市东北)、乐惠(辖今琼海市东南)、临高(辖今临城镇)。

9.民国时期,1912年中华民国正式成立,琼崖道设在琼山府城,道印设治全岛。民国初期,海南岛仍为清代所建,设琼崖道,共辖13县:琼山、澄迈、定安、文昌、琼东(即清代会同)、乐惠、丹县(1912丹州改县)、临高、临高。民国三十八年(1949)四月,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隶属行政院。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和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设在海口。

10,新中国成立,1980 1,改称海南行政公署。1984 10年10月,海南行政公署撤销,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1981年,海南行政区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接管辖琼山、文昌、临高、澄迈、琼海、屯昌、丹县、万宁、定安县,在西沙、南沙、中沙群岛设有办事处。1987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被撤销。1988年4月3日,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