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历史

“西双版纳”是阿呆语,“西双版纳”是十二的意思。“版纳”是指提供封建赋税的行政单位(直译为“一万两田”),实际指十二个行政区域。

一.历史演变

西双版纳在古代被称为梦露。三国、晋朝及以前都是永昌县管辖。南北朝时期,西双版纳12傣族部落被尊为“西二州”,奉天王朝为“天王”。公元8-10世纪,孟玲政权隶属于唐朝的一个地方政权南诏。傣历522年(公元1160年),傣族首领派雅真统一于孟玲,隶属南宋地方政权大理。帕雅真被任命为天朝的“共主”,接受了封建王朝的称号。后来,当巴亚真的第四个儿子桑凯伦登基时,他被天朝授予“孟玲王”的称号。元朝灭宋后,云南建省,分37路5府,孟玲一带称为“车里路”。从那时起,土司制度就在梦露周围地区实施了。元稹二年(公元1296年),在中车设立“车里禄军民总管理处”,管辖梦露周边地区。泰定四年(公元1327年)改为“车内军民倡导部”,并命阚蒙为倡导大使。傣历932年(公元1570年),宣威使召将所辖地区划分为12版纳,即西双版纳(意为12版纳),这就是西双版纳名称的由来。

1950 17年2月,西双版纳解放,普洱地区所属的车力、佛海、南桥、岳震四县相继成立县人民政府。1953 65438+10月2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云景洪,自治区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由普洱专员(1955后更名为思茅专员)领导。1953年5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扩大)会议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批复文件,撤销车车、佛海、南谯、岳震四县的建制,按传统习俗重新划分为12版纳、两个民族自治区、一个区、一个生产文化站。即成立景洪、勐养、勐龙、王猛、勐海、勐混、勐阿、勐遮、西定、勐腊、勐邦、伊吾12版纳政府和格朗、哈尼族自治区(版纳勐海领导下)、伊吾瑶族自治区(版纳伊吾领导下)、布朗山区(版纳勐混领导下)65438年6月至0955年6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改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57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12个版纳合并为县级版纳景洪、版纳勐海、版纳勐遮、版纳依吾、版纳勐腊。1959年7月30日,撤销建制,5个县级版合并为景洪县、勐海县、勐腊县。197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由中共云南省委、云南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从此,西双版纳州脱离思茅区(现普洱市),开始行使自治州的职权。1993 65438+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洪县,设立景洪市(1994 2月12日,市人民政府成立)。至今,西双版纳州下辖一市两县,首府设在景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