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国当年的教育改革
第四,韩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演变
韩国实行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韩国的教育管理权一直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而地方政府和学校对教育教学相关事务几乎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韩国中央教育行政几经变动:1946-1991。韩国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叫文化教育部,191年改名为教育部。直到2001,才改为现在的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部。本部门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政策,直属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市、道教育部门等。).此外,还对学校的招生规模、考试制度、学费、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师招聘、教学设施、教育评价、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严格直接的监督和控制。
在教育发展的初始阶段,这种自上而下的集权式教育管理体制在统一制定教育政策、有效动员和分配教育资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教育体制的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这种管理体制逐渐暴露出单一、僵化、缺乏灵活性等问题。导致教育体制不能及时调整和应对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能适应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不同需求,更无法发挥地方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性。有鉴于此,1991年,韩国政府制定颁布了《地方教育自治法》,推进教育分权。市、道教育部门在基础教育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被赋予更多的管理决策权。
基于培养新型人才的需要,韩国政府希望通过进一步放权,赋予学校更多的教育自主权,从而增强学校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多元化发展。从65438年到0995年,总统教育改革委员会颁布政策,减少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学校的独立管理开始了。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为了在学校自主管理和教育质量监督方面形成新的平衡。政府废除了对学校教育的各种管制,实行学校自治,建立了以校长和社区相结合的学校自我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它扩大了相关利益方在学校管理事务中的参与权。
1997,国家教育改革委员会要求全国所有中小学成立学校运营委员会。学校管理委员会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织,也是教育分权和自治在学校层面的重要体现。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校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家长、教师和社区代表组成,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提供意见和决策。到2002年,韩国大部分中小学都成立了学校运营委员会。这一政策促进了教育运行系统从以供给者(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机关)为中心向以消费者(学生和家长)为中心的转变。然而,经过多年的实践,这一政策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批评,如:1)学校运营委员会多由非专业人士组成,他们直接参与教育教学等专业问题,损害了教师的教育自主权;2)民办学校设立办学委员会,损害了其办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3)如果学校运营委员会的知韵成员对学校运营有偏见,家长、老师、校长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和对抗,削弱校长的领导力。
从韩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演变可以看出,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韩国主要经历了教育管理权从集权到分权再到学校自主决策的变化轨迹。分权、自治和公民参与是这一变化的主要特征,体现了韩国在推动教育民主化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