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结局总结英语

1740 ~ 1761时期,德里的莫卧儿皇帝成为入侵印度的波斯、阿福、马拉封建王公的傀儡,莫卧儿王朝名存实亡。1764年,莫卧儿皇帝阿拉姆沙在布萨尔战役中向英国东印度公司投降,莫卧儿王朝成为英国殖民者的附庸,名义上一直存在到1858年。

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莫卧儿王朝通过阿克巴内政改革,建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军事官僚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在皇帝身上,由四位重要大臣辅佐。他们是掌管军事的“米尔巴克西”,掌管宗教和司法的“萨德尔-乌兹-苏杜尔”,掌管财政和税收的“迪万”,掌管工厂和仓库的“米尔萨曼”。此外,还有私人秘书和其他重要官员。“瓦齐尔”总理的职位仍然保留,但没有实权。

全国分为15个“苏巴”(即在奥朗则布扩大到21)。掌管省政府的省长被称为“苏巴达勒”或“纳夫瓦卜”,有四名重要官员协助工作。各省“地万”的财政、税务、民事法官名义上归巡抚管辖,实际上扮演着中央政府监督巡抚的角色。“帕尔加纳”(县)是乡村行政的核心,其行政长官是“埃米尔”。在各省和各郡之间设立了一个“Salkar”(特别地区),由执行军事、行政、司法和警察任务的行政长官傅格德哈尔领导。当贾吉尔达尔征收土地税时,他提供军事支持并镇压农民。

莫卧儿王朝的行政系统是军事化的。从阿克巴开始,所有文武官员分为38个等级,以军事手段编制,俸禄分成不同大小的贾吉尔,一个军事封建领地。

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在莫卧儿时期,土地占有有三种形式,即国王直属的封建领地和贾吉尔达尔的非世袭领地——贾吉尔和查明达的世袭领地。国王直属的封建领地约占全国耕地的1/2,主要在德里和贾格拉。其收入主要用于维持王室、朝廷官员和侍卫。

早在德里苏丹国时期就实行贾吉尔制度,当时称之为“Ikta”。16 ~ 17世纪中期,贾吉尔成为莫卧儿印度土地占有的基本形式。在查汉杰统治时期,贾吉尔占据了全国约70%的耕地,贾吉尔的持有者称为贾吉尔达尔。17世纪中叶,莫卧儿印度共有8210个贾吉尔达尔,分为上中下三层,分布在全国各地,上层68层,由王公贵族组成,中层587层,下层7555层。他们彼此没有隶属关系。贾吉尔达尔对他的贾吉尔没有所有权,只有征收规定的土地税和各种名义上不合法实际上合法的杂税的权利。贾吉尔达尔拥有贾吉尔必须以服兵役为条件。贾吉尔是非世袭的,甚至是非终身的。但在奥朗则布统治时期,贾格尔和查明达的领土逐渐趋于一致。

莫卧儿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仍以农业经济为主,商品生产有所扩大,出现了棉花、生丝、靛蓝、烟草等商品粮和经济作物的专业化产区,其产品远销欧亚市场。

莫卧儿时期的手工业非常发达,主要手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超过了当时欧洲先进国家。手工业生产的主要形式是封建经济的作坊和家庭手工业。大型官办作坊的优质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宫廷和贵族奢侈生活的需要,然后用于外销。在一些港口城市,商人雇主通过预付工资、提供原料和购买其产品来控制手工业者小作坊的生产,但没有先进的工场手工业。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从16年到18年,印度的一些主要城市仍然是封建统治的政治中心和贵族的消费基地,但它们开始扮演工商业中心的角色。德里、贾格拉、拉合尔和艾哈迈达巴德这些城市可以与当时的北京、巴黎和伦敦相提并论。活跃的商业贸易逐渐打破了各地区的隔绝状态。沿陆路和水路贸易路线形成了许多区域性国内市场。孟加拉和古吉拉特邦是对外贸易最发达的地区,商船往来于欧洲、亚洲、非洲和中国之间。

商品经济和货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商人资本的兴起。拥有丰富货币资本的钱商在主要城市开设了银行和银行,经营存款业务。签发本票和汇票。富有的巴尼亚商人种姓为皇室、贵族和官员充当皇家商人和金融经纪人。但是,这一时期印度的商业资本还没有转化为资本主义的产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