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有2.5亿绝对贫困人口。“改革开放”后,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富民政策”,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1985期间,为了实施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活动,以人均年收入200元为贫困线。当时还有654.38+0.25亿贫困人口在贫困线以下。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到80年代末,贫困人口已减少到3000万。1991年,考虑到物价指数和生活费用指数的变化,为了更现实地研究和解决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贫困线提高到300元。按照这样的统计,当时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是6000万。到1993,制定“八七”计划时,贫困线又提高到400元。按照这个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8065万人。整个规划实施过程中,扶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农村贫困人口1996年减少到6000万,1998年减少到5000万,1999年末全国减少到3000多万。对此,国际社会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摆脱贫困的伟大运动”。
在性质上,上述扶贫工作基本属于区域经济发展,在中国被称为“大扶贫”。一般认为,“大扶贫”虽然也包含“保障”和“扶贫”的含义,但与社会救济制度还是有区别的。这本书涉及的仍然是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
救灾是帮助灾民脱离灾害危险,减少灾害损失,克服灾后生活生产困难的社会救助。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救灾一直是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民政部门主要是在灾害发生时抢救生命财产,灾后对灾民提供必要的救济和支持,组织生产自救和以工代赈,倡导群众互助。1983第八次民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为辅”的救灾方针,强调通过政府和社区(集体)组织生产自救,恢复和发展生产,以达到克服灾害造成的困难的目的。同时,突出了社会互助,农村普遍建立了互助储蓄协会和救灾储粮协会。到了90年代,灾区援助灾区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只有重灾人口和贫困农村重灾人口被列为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对象。灾民必须经过灾害调查和核灾确认,然后才能获得以下援助:
(1).确保基本口粮的供应;
(二)为衣服被毁坏的灾民提供一定数量的现成衣服、布匹和棉花;
(3).为房屋倒塌的受害者提供建筑援助资金和材料;
(4)为患病的灾民提供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