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政治制度
关于北宋的政治制度是:
北宋政府划分事权,由多人担任宰相,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政事顾问和三司使,划分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的权力超过了历代。
宋代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狱为一级,郡为一级。除了周知,每个州都有一名“法官”,州一级发布的文件必须由法官签署才能生效。目的是夺取当年的权力。
宋朝的使臣和观察使名存实亡,实际上却被废除了。两位使臣手下的幕官、曹禺官,与唐朝不同,不过是闲差。
在科举考试中,宋太祖打破常规,以殿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最后的考试。这样,北宋的官僚队伍得到了扩大,从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政权得到了巩固。
宋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军事上
1.宋太祖和赵匡胤用“一杯酒解兵”的方法解除了对我军的控制。
2.成立中央帝国军,把全国各地的精锐士兵都收归北京帝国军管辖。
3.设立枢密院,实行“更守法令”。
4.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军夺权。宋太祖切断了重要的全面检查的帝国职位。
(2)经济上
每路有四个师,是转运使。
(3)政治上
1.丞相不再是三省之长,另一个是同书下的平章事务。
2.加上参政议政的副部长,俗称执政,与总理合称“宰制”。
3.设立枢密院管理军队。
4.设立三个部门来管理财务。
5.在地方一级设立一个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