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近代英国建立责任内阁制度的基本过程及其对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
责任内阁的含义: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对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权力组织形式。
一、建立和完善过程:
1.光荣革命前,国王有最高咨询机构,即枢密院。
2.“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枢密院,成为国王直接管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3.乔治一世没有参加内阁会议,也没有人主持内阁会议。
4.1721年,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成为实际总理,开创了多数党领袖担任总理并组阁的先例,并逐渐形成惯例。
5.18世纪中期,责任内阁制度形成并完善,议会获得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控制。
二、对我们现代民主政治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以后,1和19,由于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不断传入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出现,在一些知识分子中出现了早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他们主张政治改革。其中,王韬推崇英国君主立宪制,提出了“民治”的民主思想。
2.甲午战争后,资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主张提倡民权,实行君主立宪,提倡西学,改革教育制度。维新变法虽然失败了,但使西方民主思想迅速高涨并向纵深发展,也促进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
3.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成立革命团体,组织武装斗争,提出“三民主义”,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民主和制度,使民主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因此,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突飞猛进。孙中山在《民主》中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完整、正式的新阶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主和制度,成为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