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历史上丧权辱国的条约有《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虎门条约》、《王霞条约》。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协定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七月二十四日、二十二日)由清廷代表英杰、一步、牛建与英国代表蒲丁茶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河上的英国船“高华里”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第二,《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1895和六月17在日本下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

《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是李鸿章和李,日方全权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第三,耻丑条约

《辛丑条约》签订于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的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 9)。

四。虎门条约

从1840年到1842年,英国为侵略中国而发动的鸦片战争以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终。战后,英国利用清政府对国际惯例的无知和自身利益,引诱清方继续就南京和广东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进行谈判。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七月,双方达成海关关税。22日,英方首次公布《与五港贸易条例:香港海关税则》。65438年10月8日,清钦差大臣简瑛和英国驻华全权大使蒲丁茶分别在广东虎门签订了《五口通商守约》,又称《虎门条约》。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此前公布的《五口通商宪章:关税税则》正式成立。

动词 (verb的缩写)王霞条约

《王霞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宪章》,是清政府与美国于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在澳门王霞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爱与丑的条约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虎门条约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王霞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