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
路交体函[2019]第193号
成员江明:
你局《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2011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密集出台了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编制核定和补充、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小学化倾向管理、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使农村学前教育走向公共化。
第一,强化政府责任。第一,理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和规范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省市县政府职责,同时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积极支持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新型城镇化考核,量化各地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普惠率。
二、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和提升工程。一是做好农村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将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按照“大村独立办、小村联合办”的原则,加快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优先在农村闲置中小学改建或附设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空置厂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出让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避免新建普惠性公办园规模过大、设施豪华、收费过高的误解。市县制定幼儿园转型升级规划,用好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同级投入,确保规划实施。二是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中心幼儿园的标准,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714所,实现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该乡中心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省财政奖励65438+万元,奖励幼儿园1094所。三是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力度。将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列为教育扶贫的重点内容。计划在贫困村建设幼儿园1.400所,2018年建设幼儿园1.656所,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为更多贫困地区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机会。
第三,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全省财政学前教育经费达到79亿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482元,比上年增加245元,增幅为19.8%,是所有教育阶段增幅最高的。二是省级制定颁布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不低于710元,要求到2020年全面实施。三是完善收费定价机制。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了《山东省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和《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印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认定、分类收费、优质优价。四是加大对幼儿的资助。2065438+2008年,全省* * *向25.2万名困难儿童发放助学金3.02亿元,约1.5万名孤残贫困儿童免除教育费用3000万元。
第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基本完成机构编制核定。2065438+2008年新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770所,增加人员编制6000多名。同时,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备案管理,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确定149万个岗位。二是保障幼师的地位和待遇。出台《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首次设立幼儿园正、高级职务,高级教师比例提高到11%。三是加强师资培训。实施公费师范生农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2018年招收810名学生。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065438+2008年培训近5万人。第四,严格管理幼儿教师。新入职幼师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加强师德评价,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2065438+2008年开展了幼儿园园长百强、教师百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幼儿教师典型。
五、提高农村幼儿园质量。一是实施“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健全示范园对薄弱园、乡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二是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和农村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这将促进该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三是控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在做好控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同时,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改效果明显。四是开展无证园整治。指导各市按照《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10342所无证幼儿园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入园5695所,取缔4647所,整改完成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大家的宝贵建议,进一步认真研究讨论,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努力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平稳较快发展。
第一,进一步压实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学前教育领导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实现* * * *治理,不断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坚持公益性幼儿园办学方向,切实增加资源供给,确保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国家和省标准。
二、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和升级。按照《关于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实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办园条件,加强教育设施配置,重点部位改造提升。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将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制定农村幼儿园转型升级年度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委托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幼儿园,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扩展,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拓宽捐赠渠道,鼓励职工、女青年、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将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实施方案。同时,充分发挥责任幼儿园督学的作用,将农村幼儿园推进情况纳入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城市优质示范园区与乡村园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实施幼儿园“多对一”帮扶、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帮扶、园区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帮扶,切实帮助乡村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全面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实行管理、业务、师资、经费统一管理,提高农村幼儿园质量,为农村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三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加大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强化市县主体责任,优化财政支出和教育支出结构,努力增加学前教育经费规模,统筹各种资金来源,更好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大省级专项资金奖补力度,科学确定奖补方式和分配因素,将农村幼儿园建设特别是幼儿园改建或附属作为省级财政奖补的分配因素。引导各地用好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同时加大同级投入,为农村幼儿园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将地方公用经费落实与省级奖补分配挂钩,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引导设区的市级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县特别是财政困难县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在完成编辑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教师补充的力度。在人员编制总量无法满足的市县,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确保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严格要求幼儿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农村集体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要求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继续严格控制幼师入职,新入职幼师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水平幼儿教师。对在经济困难县镇公办农村幼儿园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补助政策。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等高校,对学历低、非学前教育专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帮助其取得教师资格,提高持证比例。探索学前教育试点,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投身农村学前教育。
关于您提出的“政府收购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部分股权,农村幼儿园民办教师由县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派遣,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民办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政策”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形成合力,尽快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
感谢大家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65年8月22日438+09
联系人: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