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历史和文化
元代,土司制度在今天的贵州各地都有实行。土司制度是唐宋以来禁锢政策的变形。所谓“酋长”,是指少数民族首领世袭的“宣传大使”等官职。当时贵州有大小土司300余人,分布在今天。大的叫宣威司、傅玄司、绥靖司,小的叫长官司。几个分散的部落和村庄共同成为野蛮人漫长的诉讼。
明代贵州建省,是贵州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公元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贵州首府划归军务,贵州历史上第一次设立了省级军事机构。明朝永乐十一年,14 13建立贵州,贵州正式成为省级行政单位。“贵州”的地理范围也相应扩大。
清代,公元1726年至1731年,贵州实行“改土为流”。所谓“改地为流”,就是把土司统治地区改为流官统治。“改土归流”后,清廷对贵州的行政区划和行政编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实行府、部、州、县的行政设置,官员由朝廷任命。与此同时,乡镇、宝安、嘉安的基层政权体系遍布全省。二是公元1727年(雍正五年),隶属四川的遵义府及其各县划归贵州。同时,毕节以北的永宁划归四川,位于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的永丰府(后改为贞丰)与广西荔波、湖南平西、天祝一起划归贵州管辖。至此,贵州的版图基本形成。
民国时期。1913贵州地方行政区划调整,原府、部、州全部改为县。到1930,全省共有81个县,县以下分为区、乡(镇)。1930年4月至1936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进入贵州,在部分地区建立革命政权。1934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红二军团)进入黔东,建立黔东特区。7月成立特区委员会,沿河、德江、印江、松桃等县成立县、区、乡革命委员会。1935年6月,中央红军进入遵义城,在遵义召开了举世闻名的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遵义会议成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伟大转折点。1935年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进入贵州,1936年2月,在大定(后迁至毕节县)成立川滇黔革命委员会,后来在毕节、大定、黔西成立县、区、乡人民政府。1935年,国民政府改组贵州省政府后,设立了一套行政机构,省下设若干督察区。1937设立6个行政督察区,负责各县。1941年,桂阳市成立,朱珪县设在花溪镇。到1948,全省有1直辖区,6个行政监管区,78个县(市),1397个乡镇,12900家保险公司,128400家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