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一起的成员的历史。

家庭也叫宗族、户、宅。在古籍中,往往直接称之为氏族、宗族,家族成员称为族人、族人。这些名词在当时的范围并不一致,也不确定。有学者试图区分家族和宗族这两个名词,提出五服为宗族,五服称为家族,实在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区分。

古代有所谓“三族”“九族”。按照汉人的解释,父、母、妻是三家,或者父、母、妻是两家,或者从曾祖父到曾孙九代是九家。古代所谓的“族治”、“统九族”,实际上是把所有的族都牵连到同一个高祖,把母族和妻族都牵连进去,这就是法外之刑。家族以血缘关系最密切的九大家族为中心。至于母系和妻系,用于不同的姓氏。

原始社会的氏族,包括世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家庭。但是,我们所说的氏族制度和家族制度在原则上是有区别的。氏族不是在单个家庭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他们不都是男性祖先的后代。他们不具备几千年来存在和发展的家族制度的基本特征,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