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件名
公文,即公文,也叫文书。是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标准格式的文件。它是传达政府命令、指导、安排和协商工作、请示和回答问题、汇报和交流信息、联系公务和记录工作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的这一基本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公文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这些机关或组织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成立的,具有法律地位。这一法律地位赋予这些机关和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处理正式文件的权力。2.公文形成的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具有法律地位的机关和组织有自己的组织体系、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有自己的事务和意图。他们在行使法律职能,对公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时,必然会产生反映自己意志的书面材料。这是公文形成的必要条件。
3.公文是具有法律效力、格式规范的文件。这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和书籍的主要点。公文的法律效力是由公文制发者的法律地位决定的。公文格式的规范化不仅增强了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方便了公文的处理。
4.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处理政务和事务的重要工具。任何机关、组织在日常工作活动中都需要通过公文这个工具来表达意图、处理公务、实施管理。比如向上级汇报,就用“汇报”;给下属分配工作,用“指示”或“通知”;因公务联系有关单位,使用“公函”;要记录会议上决议的事项,用“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二,公文的产生和发展
公文,或者说文件,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它伴随着阶级、国家、文字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几千年来,在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人们不得不依靠文件作为工具进行交流。这种联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说:“从铁矿石的冶炼开始,并且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在文件记录中的应用,过渡到了文明时代。”在这里,恩格斯把文字应用于文献记载,即把文献的出现作为人类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评价很高。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的问题》一文中指出:“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阶级的出现、人物的出现和国家的出现,国家的管理需要更有组织的文件,商业的发展需要更有组织的对应……”这段话科学地阐明了文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文件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灿烂的历史文明就是凭借那些浩如烟海、形态各异的文献记录传播到世界各地的。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古老。在古代,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绑绳录音”的方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越来越复杂的生产生活的需要,具有表意、音韵意义的原始刻符、文字逐渐出现。这是中国古典中记载的。“人类有政治组织,也就是法律。如果有书面法令,就有公告。”在中国,文件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易经》云:“古以结绳为治,后圣贤改之为书约,百官治之,众民观之,盖之。”这里所说的“书契”,是指以文字为物质载体形成的文件。有了文书,才能贯彻统治者的意图,实现社会的信息传递,才能写出关于“治”、“检”、“妒”的书信。文档已经成为管理世界的工具。
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晚期,就出现了比较完整的甲骨文书。它是商代晚期王室占卜活动的记录,是我国考古学家发现的最早的文献宝藏。西周时期,有专门管理和起草文件的官员。据《李周天工载赋》记载:“五日,政,官约治藏,六日,史,官书赞治。”韩正宣注:“治藏,当收文书器皿,赞治。如果现在开始写,那就草了。”这说明在我国,公文作为一种国家管理工具,已经产生了三四千年。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是暴力机关。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统治阶级必须制定和执行法令。中国早在夏、商、西周奴隶制社会,统治者就非常重视公文的作用。《尚书》这种古书,被儒家尊为经典之书,很多都是统治者对下属和人民下达的指令性向下的文件,包括诰、誓、命。比如唐专利,达专利,康专利等。是当时的统治者商汤、周公和成王给人民的信;甘誓词、唐誓词和牧誓词是当时的统治者、商汤和在出征前向军队发出的誓词。“命”是统治者发布的命令,如“侯文的命”。这些内容都与国家的政事有关,所以荀子的《劝学篇》说:“著书者,政事之纪也。”因此,《尚书》是中国最早的政治文献汇编。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造纸工作的确立时期。《蜀》、《秦》出现在秦朝,是中国最早的上行公文。比如李斯的《劝退》就是秦国客人李斯在秦朝建立之前向秦王提交的意见。它用了大量的事实和反复的论证,最终说服秦王撤回了驱逐柯卿的命令。
汉代出现了“张”、“表”、“术”。汉朝时期,官员与同级官员之间越来越多地使用平行语“移民”。以下文本中有“命令”、“敕令”和“教导”。
秦汉以后,乃至明清以后,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公文的下行、上行、并立类型一直在不断演变和增加。按照许的《公文通论》,不下六七十种,可见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公文的重视,也反映了政治机构工作的日益精细化。
辛亥革命后,为适应其资产阶级政权建设的需要,南京临时政府沿着历史悠久的封建王朝,对文书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简化了文书种类,统一了公文程序。1912年1月,临时政府内务部发布了五个公文,指出:“临时政府现已成立,一切公文应紧急规定,以期统一,便于实施。”还规定了业务用公文可以分为命令、征询、呈示、指示五种,并界定了这些语言的使用范围。从而废除了封建王朝几千年来使用的“制”、“圣旨”、“专利”、“敕”、“奏”、“表”、“注”等公文名称,显示了革命者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这也是一次公文名称的革命。这里在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为了适应其统治的需要,对文书工作进行了多次改革,增加了一些语言。文体也从文言文发展到半写半写,规定公文必须使用标点符号。
可见,公文的发展演变反映了历代政权的性质,也反映了统治者的需要及其对公文在政权中重要性的认识。如前所述,公文是统治阶级实现自身统治的工具,文书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属于并服务于一定的政治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文职工作,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为实现党的纲领,推翻三座大山,争取中国人民彻底解放的伟大事业服务的。它在内容、形式和工作方法上都与以往的朝代和时期有着本质的不同。它的出现使中国的文书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三。文件、文件和正式文件
在机关工作活动中,经常会出现“文件”、“公文”、“公文”三个概念同时使用的情况。比如文书,文书,文书;文件、要书写的文件和要交换的文件;公文、公文格式、公文归档等。这些概念有时可以互相通用。比如文档处理也可以叫文档处理,文档处理;公文交换也可称为公文交换、公文交换;公文格式也可以称为文件格式、公文格式等等。这说明,文件、文书、公文这三个概念在机关工作中的基本含义是一致的,都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处理的来文、发文和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件材料,即公文。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场合,分别使用这三个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文件、文书、公文可以相互通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历史演变和使用习惯,以及其他原因,往往在不同的场合强调不同的一面,名称和用法也不尽相同。
word文档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公务活动中。可以看作是所有文件材料的总称,既可以指官方文件,也可以指民间文件,是一个整体概念。文档也可以指一个职业,比如做文书工作的人,或者一个职称,比如文档、文档科长、文档主管等。
文件和文献一样,有时也指文件和资料的总称。如大型会议,会后应将会议文件归档保存。这里所说的文件,是指会议形成的格式规范的正式文件,如会议纪要、决议等,以及会议期间的简报、领导讲话、代表发言、会议纪要,甚至音频、视频、照片等。然而,一些重要的文件,如中央委员会文件和国务院文件,往往被正式称为“文件”,而不是文件或正式文件。就单个文件而言,人们也习惯性地称之为文件,而不是公文或文件。
至于公文的概念,其具体范围是很明确的,是指各级海关单位为了办理公务而制作的文件或文书。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公文或公文的简称。
根据一些史书的记载,文书、文书、公文三大要件出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一个产生和演变的过程。
“文书”一词最早见于西汉贾谊的新书《秦之下》:“禁文书,严刑峻法,先奸后义。”王充《论衡别通》也有关于“文书”的记载:“萧何入秦,收拾文书,故汉室能控九州,文书之力也。”这些地方所说的“文献”,一般是指古籍、画册。在中国先秦时期,很难把“文”和“史”分开。“文献”的概念更为宽泛,一些具有史料价值的文字材料都可以称为文献。
汉代以后,文书作为公文、档案的含义逐渐被确定和使用。《汉书出版法史》:“文书多几亭,典不能全见。”唐代元稹的《王希怡》诗中有一句,写着“我满身文书,却误要睡一会儿”。这些地方所说的“文件”都是指官方文件。
“公文”一词出现在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在汉朝,公文比公文叫得多。三国以后称为公文,指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公文。如《后汉书·刘韬传》:“州县忌讳,不愿闻其事,更是相告,不愿文书。”也就是说,东汉末年,黄巾起义领袖张角等人势力强大,可能会聚众起义,但州县官员只是口头告知,拒绝以公文形式奏朝廷。《三国志·魏徵赵炎传》中也有记载“曹公应白,公文送郡,帛书还民”。从此,公文成了公文的统称。
“文书”一词是清末才出现的,当时外交文书中提到“普通往来文书”和“谈判文书”。宣彤三年五月,朝廷颁布的《内阁制》将“掌管本内阁公文”作为宣旨厅的职责之一。后代所继承的历史和文献概述
一.含义
公文,简称公文,属于应用文。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书面材料。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使用的公文。
第二,分类
公文按其书写方向可分为上写、下写、骈文。最后一行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以下文字是指上级机关给下级机关的文字,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告、通报等。平行书写是指同级机关之间或不同下属机关之间的书写,如书信。会议纪要的通知和正式文件有时可以作为平行文本。
公文按其时限可分为紧急公文、紧急办公公文和普通公文。如果公文内容有时限,需要快速送达,则称为紧急公文。急件可以分为加急和加急两种。紧急公文应尽快处理。时限越高,交付和办理的速度越快,但一定要“快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时效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即使是正规的公文也要随时处理,提高办文效率。
按照保密程度,公文可以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机要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范围和对象需要控制的文件。文档的安全级别越高,对通信、阅读和存储的要求就越严格。
公文和文件这三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