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的历史沿革

宋熙宁六年(1073),四月,王绍渡河,击败穆正建乐康城(康丰乡道士村)、刘家川堡(柳川乡古城村)。5月,乐康城命名为乐康村,刘家川堡命名为党川堡,划归贺州。

明代,县内设有基层行政组织“里、甲”。景谷里、肉枝里、党川属河州,康乐里属滴道,沙玛里属周敏。清朝初期,由明朝统治。同治十一年(1873)后,重新划定了河狄边界,南以和政县嵩明岩,东以洮河,东南以新路坡为河狄边界。本县始建于民国,属滴道县西乡。民国二十一年(1932),10年6月,桃溪管理局(凤台堡)成立。次年,改为康乐管理局(辛集堡)。

民国二十九年(1940)设立康乐县,定为五等县,隶属甘肃省第一行政督察署。民国三十二年(1943)65438+2月10,隶属甘肃省九区行政督察署。临洮县成立后,康乐归其管辖。8月20日,1949,乐康解放,隶属临夏地区专员公署。1956 165438+10月20日,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属州管辖。1958 1年2月21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康乐县建制,并入和政县,1961年65438+2月1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康乐县建制,仍属临夏回族自治州,县城隶属于镇新郑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