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地区的历史演变
大同区在元朝以前一直隶属于寿州(或寿春县)。
元朝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立怀远县,其疆域属怀远县。
元、明、清从解放前夕起属怀远县管辖。
清二年(1910),萧县人段来此地建煤矿,于191正式注册大同煤矿公司,这就是大同名称的由来。民国19年(1930),3月27日,国民政府建委前来投资,在九龙岗设立淮南煤矿局,这是官方淮南煤矿的来源。民国二十七年(1938)六月,侵华日军占领大同,夺取大同、九龙岗煤矿。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军投降,大同矿和九龙岗矿再次被国民政府和宋子文财团接管。民国时期,随着淮南矿区的形成,在实际管辖上,洛河、上窑地区归怀远管辖,大同、九龙岗地区归矿区管辖。1949 65438+10月18大同解放后,大同和九龙岗分别成立乡政府,隶属淮南煤矿特区。1949 165438+10月,变更为大同镇和九龙岗镇,隶属淮南矿区。
9月1950至5月1953,淮南市人民政府管辖。1967 1叛军夺取政权,党政机构瘫痪,左翼部队实行军管。
3月28日1968大同区更名东风区,成立东风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原政府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防科。因此,在基层建立了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72年7月,文革初改名的东风区,根据市革委会通知,恢复为大同区。1980年8月,大同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同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大同区人民政府。1983年5月根据农业生产体制改革精神,撤销人民公社,重新设立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