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历史学派社会福利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瓦格纳、布伦塔诺和施穆勒
德国历史学派的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倒台和反社会主义法的废除,新历史学派的根基开始动摇,进入解体过程。1883奥地利经济学家c·孟了发表《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研究》,批评历史学派没有区分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描述与经济理论的历史性混为一谈,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世俗经验主义,孟了强调理论经济学如同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和化学一样,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是它的辅助。施穆勒随即在《施穆勒年鉴》(1883)上发表了一篇反批判的文章《国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随后孟了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家经济学中的历史主义谬误》(1884),但施穆勒没有回答。虽然他们之间的争论到此结束,但是,这场争论在双方弟子之间持续了20多年,在理论史上被称为“方法论之争”。此后,历史学派逐渐走向衰落和解体,而这一解体过程的完成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的维伯的批判,即所谓的“价值判断之争”。
1904年,维伯发表了《理解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客观性》,批评施穆勒以科学的名义将伦理和经济混为一谈,用道德和法律来拯救经济生活中利己主义所带来的弊端,在科学中渗透了“价值判断”。他主张社会科学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应该区分经验的理解和价值判断。任务是寻求客观真理。至于试图寻找理想和规范,寻求实践的对策,这是一个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这里有无数不同的价值观在挣扎。只有让人们在“神的斗争”中自由选择和评价各种价值,才是维伯的“价值自由”。他还提出“概念类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认为运用这一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维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自由。在1911的《国家科学大辞典》第八卷中,施姆勒对其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益的表达,历史的最终目的是在同一福利中协调统一。按照这种理想,各种价值判断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评价。维伯对这种想法嗤之以鼻,称之为“伦理进化论”,很平庸。桑巴特、布伦塔诺等人都支持维伯的想法。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用自己的本体论和系统论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相继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最终解体。德国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镇压解散。
历史决定论是历史学派的典型特征。在这种方法论的指导下,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沉浸在对经济史料的分析中。他们的作品充满了丰富的史料,但他们之间并没有理论上的联系。可以说,李斯特之后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创新水平并不比李斯特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学院缺乏基础,也不意味着他们对德国的经济发展毫无贡献。历史决定论是历史学派的一个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