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文献-第一部宪法

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邦联条款》于1776年7月在国会首次提出,6月1777日正式通过,11.05。

该条例在1781得到了十三个州的批准,马里兰州是最后一个签署国。这是因为马里兰州的人们仔细考虑了很多方面,包括签署条例后可能给美国人民带来的各种不利,其中人们最担心的是条例可能侵犯人们的基本权利。我们需要承认,这些担忧确实是合理的。毕竟,自乔治三世和英国议会的长期压迫以来,美国人对“自由”二字的重视程度不亚于自己的生命——帕特里克·亨利的呼吁一直回荡在每个人的心中:“不自由,毋宁死。”(“不自由,毋宁死。”)

在1781被第二部宪法完全取代之前,邦联条例一直是维持整个国家的统治宪章。它的主要作者是特拉华州众议员约翰·迪金森。

在规定下,美国仍然保持着殖民地的“州政府”形式,权力主要分布在管理者、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三个部分。这时,大部分权力仍然集中在立法机关。在这一时期,选举权仍然仅限于上层社会的男性公民,而女性和黑人都没有选举权。至于奴隶制,虽然在北方各州已经基本废除,但南方各州的经济仍然依赖于奴隶提供的巨大生产力。在废除奴隶制的道路上,南方花费了太长的时间和成本来权衡利益和人性的平衡。

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新生的美国逐渐走上了各方面稳定的轨道。国会首先签署了巴黎和约,结束了代价高昂的革命战争。其次,1785年颁布了第一部《土地条例》,鼓励各州开发新土地。同时设立了第一个正式的外交部门,处理战争、海上交易等事务。

不幸的是,这种稳定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首先是经济萧条,然后是日益增长的地方主义使得政府摇摇欲坠。各方面不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让开国元勋们意识到一个必要的措施——制定新宪法。这是我们将要讨论的下一篇文章。

总的来说,《邦联条例》奠定并勾勒了美国现行宪法的写作风格和政治思想的雏形。最重要的一点是,它逐渐建立了十三州之间的信任和友谊。不同于独立前的疏离感,各国开始互相帮助,共同组成了一个可以抵御外敌入侵,保护自己的坚固联盟。这个新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站稳了脚跟,并开始逐渐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