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499是有关系的。

1.463 551-983-092-674-605出现后的历史脉络

905 - 656 - 920 - 076 - 581

162 - 744 - 209 - 434 - 839

375 - 554 - 920 - 699 - 499

709 - 628 - 902 - 455 - 978

303 - 227 - 092 - 927 - 821

603 - 455 - 209 - 139 - 483

396 - 528 - 290 - 209 - 262

286 - 848 - 209 - 377 - 014

668 - 295 - 029 - 987 - 144

717 - 144 - 209 - 400 - 225

549 - 547 - 209 - 794 - 836

2.历史上的因果关系是怎样的?有人说:“历史上的因果关系很复杂,我怕非普通人能看懂,普通人也不会对历史感兴趣。

那不完全正确。今天的历史事件很难理解,有些真的是因为对因果关系的误解。

比如,政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是社会的驱动力,但有些人坚持认为,国家的兴衰全是因为* * *里少数人处理的得失。这样似是而非的话怎么理解?如果是真的,“现代机械的发展是否足以改变人们的生活?””“机械发明后,经济组织能不随之改变吗?”“资本主义是否和帝国主义一样不发达?”“这个巨大的变化对人类的苦难有什么影响?”“现在这个社会,能不革命吗?这些看似复杂,而一步一步的探索,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为什么我们不能理解万物与生活息息相关,为什么我们不能不感兴趣?

3.陈郡谢氏是永嘉之乱时随东迁的著名世家大族。谢安的叔叔谢鲲,西晋末年在东海王司马越的宰相府里参军。渡江后,他死在了张羽知府的位置上,也是“四通八达”的一员。东晋初,谢安的父亲谢茂是最高官员。谢的地位因坤和尤兄弟的成就而不断上升,但真正创造家族辉煌的是谢安。

谢玄(343~388),杨霞(今河南太康县)人,东晋名将。谢懿之子,谢安之侄

谢灵运原名谢公义。东晋末年、刘宋初年的文学家、诗人。他的祖籍是陈夏(今河南太康)。祖父谢玄,将军金车奇;父亲感谢你,不智;他的母亲刘是王羲之的孙女。他是中国山水诗的开创者,也是第一个创作大量山水诗的诗人。诗歌与颜延之齐名,被称为“谢衍”。

所以谢玄是谢安的侄子,谢灵运是谢玄的孙子!

4.历史上魏源与宇文家族的真实关系原来是这样的。首先说一下电视局中定都长安的大卫,其实就是历史上真实的西魏。同时还有一个东魏,定都河南安阳。西魏和东魏本来是一家,都是从北魏分裂出来的。北魏是孝文帝变法的著名朝代。孝文帝家原名拓跋,改制成汉姓袁,即元氏郡,电视剧中的皇族。

当时北魏统一了中国北方,统治了一段时间。可惜好景不长,国家大事逐渐被权臣高欢掌握。北魏孝武帝到长安的宇文泰,不幸不久就中毒了。此时的高欢在安阳扶持了一个傀儡皇帝,建立了东魏政权。在宇文泰的支持下,元宝居成为西魏的第一个皇帝,东魏和西魏的对抗开始了。

与电视剧不同的是,西魏皇帝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实权,实权掌握在宇文家族手中。宇文家族成为西魏的实际控制者。《楚乔传》中的禹是的后代,但历史上真实的一幕是把自己的权利让给他的侄子宇文护。公元557年,宇文泰之子宇文珏废了西魏皇帝,建立了北周政权。

5.个人与历史的关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个人发展的历史,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的社会历史永远只是他们个人发展的历史,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1]社会是个人的社会,个人是社会的个人,社会在同一历史进程中与个人一起发展。马克思不仅有完整的社会形态理论,而且有深刻的个人形态理论。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个人形式研究不同历史条件下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劳动主体所构成的* * *同构,以及建立在这种* * *同构基础上的财产,归根到底都归结为劳动主体的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而适合于这一阶段的,就是劳动主体之间的一定关系以及它们同自然的一定关系。”

[2]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3]。历史是个人的历史,个人是历史的个人。它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形式,是一个不断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这正如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发展所表明的那样:“[劳动者]对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与一种狭隘的、确定的同构形式相一致,因此与一种狭隘的、确定的个人形式相一致。这个个体具有形成这种同构形式所需的相应素质,即自身生产力的狭隘性和狭隘性发展。而这个前提本身就是生产力狭隘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结果”[4]。

在1846所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描述了分工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相继更替的历史,实际上表达了个人形式与分工和所有制形式相一致的思想。他们认为,分工决定了所有制的各种形式,而属于阶级的个人“是同一个人属于分工的类似现象”,个人的发展“是在历史上相继的等级和阶级的生活条件下产生的”[5]。

在《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把所有制形式同同构形式和个体形式结合起来,以“对物的依赖”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为参照,把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统称为“对人的依赖”,把从资本主义发展而来的未来社会称为“自由”,根据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和按分工等生产力决定所有制形式的思想, 交流和交换,并确定了与所有制形式相一致的同构形式和个体形式,个体形式可分为对个体的自然血缘、宗法或政治同构关系的依赖和抽象或虚幻的同构货币。

2 (1)依附性个体一般来说,在独立的个体形式出现之前,个人发展属于依附性个体的历史形式。然而人类脱离动物界已经两三百万年了,而文明史只有六七千年。既然“自文明开始以来的时间只是人类所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也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6],那么,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依附于自然发生的血缘关系的个体与依附于宗法制度和政治* * *,而要区别研究, 正如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所强调的:“人类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活生生的个人的存在。

因此,首先要证实的事实是这些个体的物质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体与其他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录都要从这些自然基础和历史进程中因人的活动而发生的变化出发。"

[7]实际上,在野蛮高级阶段以前的氏族公社的经济形态中,分工“只是性行为中的分工”[8],还没有发展成为一般意义上的不发达的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然经济形态,建立在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基础上的个人之间的统治和服从关系还远远没有形成,个人还处于对自然亲属关系的依赖阶段。只有在野蛮时代后期,人类才开始向文明时代过渡。私有制的孕育和产生破坏了* * *的经济活动,氏族公社被个体家庭所取代,动产的占有由公有* * *变为个人所有。“由于当时人类个性的发展和个人所拥有的大量财富的增长,产生了贵族;奴隶制使一些居民永远处于卑微的地位,它促进了一种在以前的文化时期未知的对立状态的形成。[9],依附于宗法制度和政治* * *的个人逐渐形成。

因此,根据个体活动于其中的* * *同构的性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或两种类型:依附于自然发生的血缘同构的个体和依附于历史同构的个体,这两种同构是建立在对个体的直接统治和服从之上的,以及宗法和政治同构。1,依附于自然血缘* * *的个体直到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和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在文献记载中的应用而过渡到文明之前,以石器为主要生产工具的生产力极低,使得“单个人的力量太小”[10]。我们只能“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11],所以生产是同时进行的,这就决定了社会的基本组织是以公社成员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与氏族* * *同构和公社所有制形式相适应,个体的最初形式是个体依附于自然的血缘* * *同构。在这里,既没有后来的* * *同一体来统治和强迫个人,也没有个人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