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辩论稿
历史文化遗产,可以称之为‘历史文化遗产’的是古代的东西,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它是存在了几十万年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备份。正是这种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应该得到重点保护。
秦兵马俑,现在被博物馆保护,开发成旅游景点,可谓是保护和开发的最好范例。而秦兵马俑本来是彩色的,但是一出土就被迅速氧化,现在是灰色的。所以秦兵马俑4号坑一直没有挖掘,1号坑的一部分还埋在土里。这些主要是为了保护文物。如果是开发型的,秦兵马俑博物馆完全可以挖掘出来,甚至可能挖出一些宝藏。
现在我们的文物保护技术还不成熟,兵马俑的颜色还没有保存下来。古代的丝绸或织锦一出土就褪色变脆,没有保存下来。明定陵是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发的,但是宗申的遗体和裹尸布没有被保存下来。莫高窟的壁画风化严重,褪色,但没有保存下来。还有很多其他的,都说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放在首位。因为这些东西如果因为保护不好而变质,就永远无法修复,也没有办法找到第二个复制品来替代。这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也是因为有了秦兵马俑和明十三陵的教训,国家曾经下令所有帝王陵墓不得挖掘(不然唐乾陵早就挖了,也值得为《兰亭集序》挖掘。始皇帝骊山陵也)。故宫也在不断的因为类似的原因进行修缮。不然游客那么多,故宫不修就坏了。
历史文化遗产应该重点保护,而不是不开发。而是以保护为主,发展为辅。
(我觉得)实物历史文化遗产是可以限时开放的,西藏布达拉宫就是这样。它甚至可以对外封闭,只对学者和有心人开放,不对普通游客开放。天一阁就是这样。如果对普通游客开放,就要学习秦兵马俑博物馆的模式,边开放边修缮,边保护边开发。不同地方的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护方式。
同时,国家应该承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资金投入(以国家目前的能力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不应该让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地方,功利的、臭不可闻的历史文化遗产,而应该恢复其历史文化价值。
以上是我的拙见,也是我的思路。
如果论证破了,应该是:‘历史文化遗产’本身的独特性和唯一性->技术尚未成熟,不能随便开发(主要是反对开发)->要结合实际,保护为主,开发为辅(提出自己的看法)。
可以找到更具体的例子。但要记住是‘保护第一,发展第二’,不发展不是一刀切。你的论点比反方的论点更有说服力,也是真正的政府所提倡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保护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要遵循文物保护的客观规律,依法加强各项保护利用工作。要正确处理依靠文物发展的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无论如何开发利用,都要依法进行,有利于保护。重大文物利用项目和活动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确保其科学性和合法性,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防止过度无序开发对文物造成人为破坏。
蔡强调,要继续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文化、文物、公安、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继续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让珍贵的文化遗产传到我们这一代。
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历史文化遗产是古人留下的最珍贵的东西,可能是整个时代的精华,证明了古代发展的文明程度。
历史文化遗产可以从某些方面反映整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和精神面貌,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精神力量。重视它,就是重视意识的作用,意识能够积极地作用于物质,也就是能够帮助我们积极地改造社会,创造更大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社会的发展并不妨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累,所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帮助我们发展社会。
历史文化遗产也能反映当时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了解历史文化可以增强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文化认同感。有利于凝聚社会文化力量,大力提高国家的文化文明程度,对国家的下一代人才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也有弊。我们应该抛弃不良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美好的事物,我们应该大力保护它。同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大量的社会财富和力量,国家的能力是有限的。作为国家的人民,我们也应该尽力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
中国文化中的诗词、对联、谜语等绝对应该保护;但是缠足之类的东西恐怕是保护不了的。
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就不回来了,我们一定会为子孙后代保护好它!
历史文化遗产是为了证明古代发展的文明程度,可以让后人更好地研究古代历史,让人们了解当时的文化发展程度。所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也可以让我们的后代看到我们祖先过去的辉煌,有利于以后的科学研究。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属于下列类别之一的可以列为文化遗产:
1.文物:具有突出和普遍价值的建筑、雕塑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构件或结构,铭文、洞穴、聚落和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的各种文物;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由于其建筑形式、身份和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的和普遍的价值。
3.遗址:从历史学、美学、民族学或人类学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杰作以及考古遗址。
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发展中,出现过很多大规模破坏古城的案例,这就更让人误解了。由于历史原因,古城往往是城市的中心。因此,当城市发展需要扩张和改造时,古城区被视为“黄金地段”,首当其冲。这种城市发展思路的结果是,人和车仍然集中在老城区,城市人口膨胀带来的交通拥堵、基础设施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却是毁灭性的。比如苏州本来走的是旧城改造的路,但是发现不能彻底解决城市发展的问题,就回去发展新城。然而,这座2500年的古城已经面目全非,大量河流被填平。“东方威尼斯”也只是一个虚名。
其实城市发展和保护不是绝对矛盾,至少不是根本矛盾,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在这一点上,国内外都有可以借鉴的例子。巴黎和罗马是历史悠久的古城。在城市建设方面,我们采取了保护老城,开发新城的做法。云南丽江和山西平遥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古城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丽江古城和平遥古城均被认定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闻名中外,吸引了大量游客,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古城保护和新区开发可以说是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