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诸葛亮是一个充满智慧和勇气的人。历史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历史上有诸葛亮。

诸葛亮(181-234),徐州杨度(今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蜀汉时期宰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散文家、书法家。他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求对武侯的忠诚。东晋政权特别追封他为吴兴王。

诸葛亮为蜀汉政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代表散文作品有《一个榜样》《一部戒律书》。他曾经发明了木牛流马、孔明灯笼等,并将弩进行了改造,称为诸葛连弩,可以一弩命中所有目标。

234年诸葛亮死于五丈原(今宝鸡岐山)。诸葛亮在后世备受推崇,成为忠臣的典范,智慧的化身。成都、宝鸡、汉中、南阳等地都有武侯祠,杜甫写蜀相赞美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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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在蜀汉上层营造了一种清正廉明的政治氛围。蜀中官员以诸葛亮为榜样,为官节俭,戒奢,开创了一个完整的廉政时代。

诸葛亮的立法是公开的,执法是公正的,这与同时代的封建法律思潮是不同的。蜀彰武元年(221),刘备在益州成都称帝,建立蜀汉政权。但益州被刘璋统治,于是法规被废除,地方派系变强,刘备统治集团的强力介入,破坏了相当一部分人称霸西南的企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客家政权的韩曙政权面临着益州旧势力的阻挠。

面对这种情况,诸葛亮认为这不是苛法重刑留下的民怨,而是蜀汉王朝建立在长期放松法规之上,导致官民混乱,“纪”的紊乱。他说:“三项基本原则不正确,六项纪律不遵守,就会乱。”三纲五常就是君臣,父为子,夫为妻。

六纪指的是父恩、叔义、族人亲情、坤弟亲情、尊师重道、旧日情谊。所以,只有让法律发挥作用,才能改变道德政策不解除,惩罚不惩罚的局面。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才能改变四川人民专制、君臣之道逐渐被凌取代的局面。与儒家“崇礼”治国平天下的观点不同,诸葛亮认为国家之乱的根源在于“法”。因此,诸葛亮在治国过程中多次告诫和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一人百万人,磨刀霍霍,收利息,注意听,不敢抬头者,为法制所迫。”

不仅如此,诸葛亮还从反面进一步强调了不依法治国的严重后果。“如果上面没有惩罚,那就是无礼。虽有天下,天下富庶,不能免俗者必来争。”夫以夫之刑赏罚,而人不能违其令,如孙武、忙之。故令不可轻,情不可过。"

因此,入蜀之初,诸葛亮与、刘霸、李延、李绩等。,在对秦汉旧法进行增删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蜀典》。此外,他还亲自起草了八纲、七戒、六畏、五畏等数十部各种戒律法条。

百度百科-诸葛亮(三国时期蜀汉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