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筑面积超标会被拆迁吗?

第一,房子不会拆。如果宅基地面积超标,一般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就不会强制拆除。

二是不会影响宅基地的确认。大部分地方在确认宅基地的时候都会测量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计算超标,国家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一,宅基地面积超过多少就是违章建筑。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无论超出多少,超出部分都视为违法建设,只能在宅基地证书规定的面积内建房。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建筑和院落用地。耕地最大使用量不超过125平方米,其他用地最大使用量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荒地、荒坡最大使用量不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用地面积限定为三人及以下75平方米,四人100平方米,五人1100平方米,六人及以上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多可增加15平方米,使用山区荒坡、荒山的最多可增加35平方米。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迁面积超过用地指标20平方米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指标;

2.自从国家提出节约使用宅基地的概念后,我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更严格的建筑标准,尤其是在建筑高度上,规定了明确的上限,即农村房屋竖向楼层不能超过3层,每层限高3.3米。也就是说,农房总高度超过9.9米,就有可能被拆除。而且,农民住宅即使总高度不超过9.9米的上限,三层以上也是违法的。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的,处理如下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村民住上宅。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户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赠房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积极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