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国的热潮对日本近代史产生了什么影响?

清末,清廷实施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带来了对大量新式人才尤其是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改革学校,斩断了以功名为升迁台阶的道路。于是,朝野鼓吹留日成为普遍现象,清政府被迫积极推动派遣留学生成为国策。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这一时期青年学生在杜东学习的科目主要是社会科学,他们大多学习法律和政治。他们对西方和日本宪政和法律原则的传播和移植,给晚清中国的政治、法律文化和教育留下了深刻的日本印记。

一个

在晚清西学东渐的文化背景下,赴日留学热潮实际上是近代中西文化激烈碰撞的产物。因为“日本改革30年来,不断向世界各国求知,翻译了几千多本有用的书,特别是政治学、财务管理(日本称经济学)、知识学(日本称哲学)、民族学(日本称社会学)等。,都开启了“民智强国”的迫切任务。所以欧美国家的学术巨著,无论政治、经济、教育等。,有日文翻译。中国的留学生,未能赴日,被置于现代日本社会环境中,与西方文明直接接触。他们在新知的鼓舞和内忧外患的威胁下,试图改革,然后以日语为工具和中介,如饥似渴地学习和翻译西方社会科学名著,从而开辟了西学的源头。中国虽然迟至1896才派遣公费留学生赴日,但“他们对学习和介绍西方法律文化的贡献,远非前几代留学生所能及”。

日本更自由的环境和更多的法学院为中国学生学习法律和政治提供了便利。据《清代留学生会馆第一报》(1902)统计,一半以上的学生学习法律、政治、宪兵。为了向国人介绍新政,他们组织了许多有影响的翻译团体,主要有翻译书籍编译社、教科书翻译编译社、翻译社、湖南省、环球百科、福建社等。其中最著名的是翻译编译社。该机构出版杂志《译著汇编》,广泛翻译东西方各国名著,重点是政治和法律。译本往往分阶段出版,然后,单行本出版。在东京出版后,在中国很受欢迎,是“留学杂志的鼻祖”。梁启超在《清议报》贺词百卷及《论该报的责任与经验》中称赞“译书之编,今犹存,能导入文明之思想,为国之光,好传诵”。④冯子友还在《1911年以前国内外革命书报一览表》中评论:“译书汇编”?留学社区出版的月刊是最早的?它在促进我国青年的民权思想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⑤另一个有影响的翻译机构湖南编译社,在1903出版了月刊《旅行的翻译与编译》,不仅翻译书籍,还翻译各种杂著、论文、杂文、新闻。相对于纯学术的译编社,湖南译编社有轻微的政治倾向。

与此同时,以省份为单位的杂志也相继出现。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湖北学生圈(后更名为韩生,1903)、浙江潮(1903)、江苏(1903)、河南(1907)。至于这些由留日学生赞助的刊物,顾颉光在《译书经典简介》(1904)中说:“华东留学学术圈译书不少,但有不少是附刊的,如《译书汇编》、《留学汇编》、《浙潮》、《江苏》。⑥这些刊物或专门设立“法律与政治”专栏,或经常发表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和法理学的翻译文章,并由此传播到国内知识界。以上海为例,冯子友说,1901到1902这两年“是上海新学书报最受欢迎的时候。当时东方学界译介之风甚盛,上海左欣学会、广智书店、商务印书馆、新民丛报分馆、今日镜报书店、国学学会、华东书店等都竞相出新。于是,“欧洲西方巨人论”借此机会“漂洋过海,灌输我们同胞的意识”。虽然这些译著的内容十分庞杂,所宣扬的理论有些在西方已经过时,有些是反动的,但这些思想理论对于一个卷入世界政治漩涡的封建帝国来说,尤其是对于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法学和民主思想来说,仍然是比较新的,仍然是先进而锐利的思想武器。

中国留学生在翻译大量法国西部文化书籍的同时,开始审视日本的法国传统文化,接受法国西部文化,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撰写了许多介绍法国西部文化的文章和书籍,从而促进了法国西部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新民丛报为例。1902年,该杂志发表了340多篇文章和资料,其中评论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文化等思想方面的文章180篇,占总数的一半以上。1903年,以编纂欧美法律、政治为主的译著编纂也由翻译为主转变为写作为主,大力宣传资产阶级法治思想。此时在华留学生不断从西方吸收日本的法律政治文化,加以消化和改造,使之适合日本的国情,然后向国内市场宣传,起到了启蒙作用。中国留学生办的《留美学生年度报告》中的一篇文章说:“中国好像醒了,但好像他刚醒就要重新开始?旧的那个吗?还没决定。因为日本留学生的书报,日本留学生的辱骂,日本留学生的电争,全国人民都觉醒了。开悟的人因为光明而觉醒;固执的人从责骂中醒悟;不上进的人会因为有魄力而上进;后退的人被向前推。在这个觉醒的时代,日本留学群体极大地影响了中国。”⑨正是由于留学生新思想的宣传,为保守的政治法律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了中国人的觉醒和政治进步。因此,梁启超等人也高度赞扬了留日学生在思想启蒙方面的作用,并进一步指出:“要问哪一个最有前途,将来哪一个负担得起中国,那就必须留学日本。”10

历史的发展也充分证实了梁启超的预言。以1903年的《苏联报告》和反俄运动的兴起为界,留日学生刊物逐渐摆脱了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影响和控制,转而公开宣扬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主张建立民主共和国。据邹鲁《中国同盟会》记载,当时(1903)各省留日学生组织学生会,“会中有机关报以不讲革命为耻”11。此外,留日学生还写了许多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小册子。在这些充满民主战斗气息的小册子中,邹容的《革命军》是影响最大的一本。邹容的革命军理论来源于启蒙运动时期西方资产阶级的重要著作,如卢梭的《论公民契约论》、孟德斯鸠的《万法的本质》、弥勒约翰的《自由原理》、《法国大革命史》、《美国独立论》等。在邹容看来,这些作品是“复活的仙丹,返老还童的瑰宝”。在《革命军》一书中,邹容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向人们宣告,革命之后,仍然要走“美国革命独立”,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革命军》1903年5月出版后,以各种名义在晚清卖出了1多万册。它“像野火一样蔓延,飞离了大海”,它“出生,使我勇敢;勇气三寸向同胞喊话,救救我们的国家。”12.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革命热情,吹响了时代的号角。

清末法律的立宪和修改是新式法律教育发展的前提。由于清末需要大量的法律和政治人才,法学教育蓬勃发展。甲午战争前,清廷主要学习英美法律教育模式。甲午战争后,学习日本成为时尚,日本法成为中国法学界的主流。

清末留学日本的热潮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在以尊君爱国为国策的晚清统治者看来,派遣留学生赴日留学更符合清朝的阶级利益。对此,清驻日公使杨舒明确表示:“美、法、美等国都以* * *和民主为政治制度,中国绝不能效仿。但日本的立国之本遵守中国的圣人之道,又因为被列强逼迫,除非改革,否则无法生存,所以决心立宪,以尊重君主,巩固民心。中国宪政虽采英德等国之法,但仍恪守圣人之道于,以国不动摇其利弊,盖日本所改之法,甚为经典,符合言传身教,即中国民意也最具典范性。”13,即清末立宪和修法要在不触及封建王朝和政权的前提下,通过改良的方法使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所孕育的法学教育自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于是,中国开始向日本输送欧美留学生。

在晚清国人的眼中,日本是通过向西方学习而变得富强的成功典范。很多东西被日本消化、改造、中介,更容易被中国吸收和利用。张之洞明确指出:“西方的书很复杂,西方人酌情删节改了。中东的情况和习俗都差不多,容易模仿,事半功倍。”14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认为要获得有益无害的西学,可以走捷径,直接从东方取。早在1896年,清政府就向日本派遣了13名留学生,其中就出现了学习法政正式课程的学生唐宝岱。65438年至0898年,清政府正式确立留日政策后,派遣留学生赴日学习法律和政治。此后,各省知事也纷纷派学生赴日,官方和民间学生涌入日本。同时代人刘青·杜衡描述日本留学生涌入中国的情形时说:“虽然要开办学校来代替过去的科举考试,但门户狭窄,路径险要,所以很难攀登。学生往往不能进门,站在风雨中;除此之外,如何跃上龙门,何处求荣,如何谈救国运之策?于是,学会互相约好,说‘右转’,不约而同地告别国内学校,买条船往东走,不远,北有天津,南有上海,如潮水般。”15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学校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在军队中,有私立学校,在法律和政治中,有私立法律和政治大学,在一般辅导和正规教育中,有弘文学院作为最重要的?此外,东亚文同俱乐部设立的东亚文同学院和私立早稻田大学也有专门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设施。”16其中法政大学在1904年为中国学生开设的法政精修课程,到1908年,精修课程毕业的学生达到1070人,多达17人。据统计,从1905到1908,约有1145名法科学生公费赴日。可以看出,清末在日本学习法律和政治的毕业生,大部分都是速成的。虽然清末法律留学的实用价值取向使中国近代法律留学的起点较低,但留日学生在清末新式教育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清末,在政府的明确推动下,全国法政教育迅速发展,各省公私立法政学堂遍地开花。这一时期,法学教育突然兴盛起来。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积极意义,但法学院的过度发展也造成了师资和教材的严重短缺,并呈现泛滥之势。

纵观清末法律教育的发展,清末政学堂虽如火如荼,但办学条件十分有限。由于法律人才短缺,最初的几所大学不得不依靠外籍教师,尤其是日本教师。后来大批留日法政学生迅速回国,正好满足了法学教育大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国最早了解近代法律的群体,他们当然被加入了法学教师的行列。地方各省设立的法政学堂主要是由留日学生资助的,留日法政学生对日本法学教育的影响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清末法制教育的盲目发展违背了教育发展的规律。由于缺乏法学研究成果的支撑和指导,法学教材严重匮乏。为此,留日法律政治速成班的学生将当时日本著名法学家梅千次郎等的著作翻译成中文,成为清末兴起的法律政治学派的教材,甚至连他们在日本期间的笔记也有权作为教材使用。虽然解决了清末法政生的燃眉之急,促进了新式法律人才的培养,但其教学质量显然得不到保证。杨兆龙先生总结清末以来法学教育的经验教训说:“现在有许多法学院不太重视理论法学?法理学、法哲学、法律方法论、立法原则等学科。都是只在少数学校列入课程,和其他法学同等重视?对于各种法律制度,我只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条文、判例、解释当作法理学的整体,而忽略了法学的理论。”19追根溯源,民初法学教育重实用轻理论的风气,与清末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实践性导致的失误不无关系。

晚清法律教育的实践性和盲目性导致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起点低,制约了中国后续法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与留日法政生学成回国的影响密切相关。作为近代中国新法学教育的第一批教师,他们带来了日本的法律文化,同时由于他们大多学得很快,学术基础不扎实,他们教授法学的成果自然带有功利因素,给中国带来了速成学之风。所以,清末新法政学堂没有受到这种功利主义法学教育思想的影响是必然的。然而,清末法政人才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法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畸形发展,导致即使是几所早期大学以“匡正时势,培养通才”为宗旨的法学教育也未能达到培养目标。当时学生获得的法律基础知识顶多20。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朱家骅在《法学教育(1948)》一文中,总结了前50年法学教育的情况,并评论说,清末“国内法政学堂起步正逢其时,招生人数少,师资力量不足。他们当然谈不上法律,所以学法律的人虽然多,有用的人才不多?纵观过去50年,我国法学教育虽然起步早,但进展缓慢。”

晚清法律教育在变革中诞生,在动荡中运行。在留日热潮的推动下,日本法学教育模式成为清末乃至国民政府法学教育的主流模式,法学教育领域几乎被留日学生垄断,而日本的法学成就已经落后于欧美,尤其是法学哲学。此外,晚清法律教育的急功近利和过热发展,使晚清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不属于自己的道路。

清末留日学生踏上了改革成功、国家强盛的日本土地,接触到了一个全新的政治环境。自然,他们将其与中国腐朽的政治统治进行对比,并深受日本先进法律文化的影响,进而产生了改革日本传统法律制度的强烈愿望。在晚清法制现代化的舞台上,留日学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律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行动影响了晚清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走向。

在晚清内忧外患的形势下,许多留日学生怀着爱国救国的愿望前往日本留学。他们大声疾呼:“今天要鼓励留学的人,因为他们不贵不贱不富不穷不长不小。”为了救国而留学,这股留学救国思潮推动了中国传统政治、法律和社会的变革,为晚清法制现代化奠定了社会基础。关于留日学生的政法活动及其影响,黄福清评价说,“清末革命运动的成功,主要是由于革命派和立宪派的推动和努力,他们一度唤起全国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参加活动,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在这个过程中,留日学生的贡献特别大。因为他们提供了理想的政治理念,发展了组织,传播了思想,来自海外的涓涓细流在国内汇成了洪流。留日学生的革命和宪政论调,主要是对列强侵略和愤懑专制统治的外生,是经过近代教育的洗礼。“这个评价是现实的。同时代人刘厚生也说:“宣彤元年,各省咨议局纷纷成立,当选成员多为主张留日学宪回国的学生。所以国内的知识分子,如果在教育界或者工商界,都是融会贯通的,潜力很大。“正是由于留日学生的参与,国内的宪政运动和宪政思潮不断向纵深发展。

清末,中国开始走向世界,民主法制的洪流不可阻挡。时局也迫使清统治者考虑如何移植西方的民主和法制。在留日学生中,法学和法学留日学生的专业涉及国家政治和社会法治的基本方面,所以法学和法学留日学生自然成为他们必须依靠的队伍。与此同时,在时代潮流的洗礼下,许多留学生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个人抱负,自称“在国外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在国内是全体人民的老师”。无论维新派还是革命派,都对他们寄予厚望,视他们为“中国未来的主人”。他们也想利用清廷的政治和权利来改造现实,他们有强烈的参政愿望,这样两者的结合就有了一定的现实可能性。

清政府“仿立宪”的圣旨发出后,人们的政治热情被极大地激发了。在留日学生的积极参与下,海内外的立宪团体应运而生。1906 65438+2月9日,上海首次组建宪法团体宪法研究会,编辑出版《宪法月刊》,宣传宪政理论,介绍外国宪政。16年6月,预备立宪协会在上海成立,编辑出版半月刊《预备立宪协会报》,成立法政讲习所,编纂《公司法》、《商法通则》,推动地方自治。预备立宪协会成立时虽然只有不到50人,但在1908发展到345人,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立宪团体,其中最活跃的成员是一群刚从日本留学归来的年轻人。日本东京是外国宪法团体最多的地区。1907年6月,主张革命到立宪的杨度等人,成立了立宪讨论会。1908 1,杨度将宪法研讨会更名为宪法协会。制宪会议和制宪协会以《中国新报》和《大同报》为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宪政,反映其社会活动和政治诉求,努力扩大社会政治影响。

清政府颁布的预备立宪诏书直接引发了立宪团体的兴起,立宪团体的相继成立,反过来又促使清廷加快立宪。1907年7月8日,清政府发布上谕,要求自上而下制定* * *立宪计划,上谕“凡有实际知识,因而备党执行命令者,备文以闻”28。从1907年冬天开始,一场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迅速兴起。制宪会议和制宪会议率先拉开了这一序幕,杨度是国会请愿理论的创始人。1907 1月,杨度在《中国新报》上认为“立宪之事不能靠政府,而只能靠我们人民”,实行立宪的关键在于人民起来为早日建国而奋斗。同时,他写信给梁启超,请他在《泰晤士报》等报纸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梁启超对此深表赞同,并回答说“主张建国,简单直白,以一种方式克制国民心理,得到一针见血的效果,是一个好政策。”大约在这个时候,《中国新报》、《大同日报》、《政治评论》、《泰晤士报》、《大公报》和预备立宪协会纷纷发表文章,呼吁和评论国民大会的成立。他们明确指出:“中国去年虎头蛇尾的改革,三权分立制度没有落实,不变则废。如果为了将来壮大自己,还有整顿内部治理的一天,那就没有不采取三权分立制度就能整顿内部治理的人了。”31要求建立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即实行议会制,建立内阁,司法独立。面对这种情况,清政府不得不在1908年8月27日颁布了一道圣旨。一方面宣布九年逐年准备立宪,另一方面又发出警告:“若有不法之徒依附集会之名,到最后挑动事端,或轻率捣乱,法院只能执法惩办,绝不能让其扰乱公共秩序。”立宪派自然对此不满,但由于清廷最近颁布了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委员选举章程、府法要领及逐年编制清单,规定各省在1909设立咨议局,咨议局在1920举行,毕竟立宪主义并不遥远。可以说,留日学生积极参与的立宪运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一部分受西学影响的留日学生作为改良派,在推进清末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忽视了对西方法律文化最本质、最深层次的批判和选择。“他们只热衷于实际制度的宣传,而忽视了与人权、平等和宪政直接相关的观念的培养。”33

日本法律文化对晚清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影响是由当时复杂的历史形势和背景造成的。一方面,清廷迫于内忧外患的形势,愿意效仿日本迅速振兴国家,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另一方面,为了向中国示好,日方希望通过培养海外留学生输出法律文化,野心更大。甲午战争后,朝野出现了一股研究中国的热潮,纷纷成立研讨会或其他组织,研究和调查中国的事实。表面上他们美其名曰“善意和支持”以保全东方海洋,实际上却是居心叵测...日本官员和士绅纷纷来华游说地方当局派学生赴日留学,以培养新式人才。“34”为日本法律文化传入中国做出了贡献。

总之,清末留学日本的热潮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原因,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主流是寻求新知识,探索振兴民族运动的途径。虽然清政府有必要派遣大量留学生赴日学习法律和政治,但他们回国后迅速成为清末新政特殊政治环境下立法、司法和法学教育的主力军,在中国法制现代化史上留下了深深的日本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