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和教皇国是如何产生的?

教皇和教皇国是如何产生的?可以从以下内容中学习。

“爸爸”这个词,在希腊语中是“父亲”的意思,原本是基督教会对各级神职人员的尊称。主教制度出现于公元2世纪,人们用这个头衔来称呼所有的主教。后来,逐渐局限于称呼罗马、君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的主教。445年,西罗马帝国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颁布敕令,规定各地主教必须服从罗马主教利奥一世的领导,凸显了罗马主教的地位。

6世纪中叶,由于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干预,各地主教被迫屈从于罗马主教的权力。8世纪中叶,罗马受到伦巴第的威胁。罗马主教向国王弗兰克的侏儒皮聘求救,称他为正义之子,上帝的亲戚。756年,皮聘出兵意大利,将康维纳至罗马的一块土地赠送给罗马主教。这件事被称为“捐土不公”。从此,罗马主教既有世俗权力,又有宗教权力,他是一个国家的君主,成为教皇,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

大约在8世纪中叶,教皇伪造了《君士坦丁的礼物》,大意是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为感谢罗马主教治好了他的病,授权罗马主教及其继承人统治罗马、意大利和罗马帝国西部地区。在此基础上,教皇证明了教皇的权力高于其他国家,有权统治西欧。在12和13世纪,教皇国的领土不断扩张,并达到顶峰。基督教神学家主张所有的人,包括国王和皇帝,都必须服从教皇,否则就是异教徒和分裂主义者,教皇有权废黜他们,解除其臣民的临时效忠契约。教皇英诺森三世也发布命令,充分说明教皇拥有最高的宗教和世俗权力。

11世纪中叶以前,法兰克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意大利贵族相继控制教廷,可以直接废除教皇。新教皇尼古拉二世于1059年上台后不久,趁着德国政局动荡,宣布教皇由红衣主教选举产生,但须经皇帝追认。在12和13世纪,这种仅由红衣主教选举教皇的方法得到了官方的确认,并普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