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明或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历史信息备份和访问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和内容的方法和操作说明。
7、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网站安全措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说明及相关证明。
10,声明自我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对材料的任何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11.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
3、二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4.网站经理
5.网站主服务器的地址。
6.单位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7.法人配合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处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收到申请材料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核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处;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给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