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死后一定要火化

火葬可以节省大量墓地空间。有些人因为个人原因选择火葬。但对一些人来说,这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传统的葬礼。从长远来看,分解过程是缓慢的。有些人认为他们更喜欢火葬,因为他们的尸体可以立即处理掉。也有人认为火葬可以作为简化葬礼仪式的一种方式。这些人认为传统葬礼会让葬礼过程变得更加复杂,所以选择火葬,让服务尽可能简单。

此外,成本因素往往使火葬更具吸引力。总的来说,火葬的成本比传统的土葬服务要低,尤其是直接火葬。只要依法尽快火化遗体,没有其他形式的服务。然而,火葬服务的费用差别很大,主要取决于死者或其家属希望如何进行火葬仪式。火化可以在传统殡葬服务中进行,增加了成本。棺材的使用也影响成本。

骨灰可以撒在或埋在火葬区或放在神龛里,等等。,这通常比埋葬在墓地或墓地花费少,需要的空间也少。但有些宗教,如罗马天主教,要求骨灰必须下葬或掩埋。

一、火葬的起源和发展

在商朝,一些偏远的民族有火葬的习俗。后来受佛教影响,真正意义上的火葬逐渐流行起来。应该说火葬的原因是原始信仰和佛教影响的结果。相传佛教始祖释迦牟尼死后,其弟子将其遗体火化,各取其骨灰保存,称为舍利(梵文,意为佛骨)。后来的僧人死后,也将他的遗体火化,将骨灰放在箱子和隐塔中(塔林寺就是为此而设)。唐朝以前,火葬只在偏远的少数民族中流行,在中原地区大量出现,也就是宋辽金时期比较流行,也是佛教盛行的时候。正是在这个时代,北京出现了火葬。

燕京地区士族习俗的出现,与契丹、女真等兄弟士族习俗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据《契丹北史传》记载,他们的丧葬习俗是,父母死了哭的人,认为自己不坚强,却把尸体放在一棵山树上,三年后收骨焚烧。可见他们很早就有火葬的习俗。从目前的考古发掘来看,很多火葬墓都能找到与佛教思想相关的物证。晋朝在金太宗时,佛教传入女真部落,金熙宗、海陵王以后普遍传入佛教。从目前的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来看,金熙宗以后的晋代盛行火葬,这与佛教的传入和盛行是一致的。在马可·波罗的游记中,所有盛行火葬的城市的居民都崇尚佛教。但据文献记载,契丹人在佛教传入之前就有火葬记录,契丹先民的墓葬中也留有火葬的痕迹,女真继承了契丹人的火葬传统。因此,可以说,女真出于原始信仰的火葬习俗在佛教的影响下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王朝建立并占领幽州后,被掳掠到辽地的汉人也从习俗上实行火葬。到1990,根据北京的墓葬发掘,还没有发现唐代的火葬墓,但辽代的火葬墓很多,墓主人都是汉人。

汉人士族明显受契丹民风的影响。但契丹人有死后不葬的习俗。《旧唐书》说契丹人是死者,不准下葬。他们被马赶进山里,放在树上,表示没有服务。即使实行火葬,也不会土葬。但公元926年,辽太祖驾崩后,采用了建陵安葬的方式,整个陵墓模仿汉献帝陵墓的形式,明显是汉化的表现;况且契丹人也不是都用火葬。事实上,在辽统治的北京地区,土葬和火葬是齐头并进的。

宋初,火葬不仅在北汉地区流行,在除北京以外的其他地区也有,如四川、福建、广东、云南等地。于是,公元962年(宋三年),皇帝不得不以圣旨禁止:国王立棺,建封树制。元朝时,北京有火葬。

明朝时,朝廷还设置了静乐堂等火葬场。死去的嫔妃、宫女等。仍然是火葬,也有专业的井来放置这些骨灰。。洪武五年,明太祖告诉礼部:在古代,埋葬尸骨是一种命令,但在近代,埋葬尸骨是一种习俗,死者要么用火焚烧尸骨,要么将尸骨抛入水中。这无非是有损风度,破坏习俗。这是禁止的。如果穷人没有土地,诉讼就选择宽阔闲置的土地作为埋葬的义葬地。或者还有那些不能埋在远处的,官方会出钱的。

清朝初期,满族人还是按照他们的旧习俗(沿袭女真族的习俗)火葬,清朝的太宗皇太极也是全部火葬。顺治九年,还约定了火葬制度。吴镇,清代人,《杨继斋集》记载:火葬,国制也。不管你是什么,平时什么都可以侍奉,死后可以焚烧。遇大丧,变者堆积如山。火葬的庄重不是看葬礼像土葬那样的规模,而是看焚化的东西的数量和尊严。雍正帝曾说,“本朝巡关东,以兵兵为营,徙无常。万一父母丧亲,不忍弃之,就火化了。".大量史实也证明,清初北京盛行火葬。但是,自雍正帝以来,很难找到火葬的史实,因为雍正帝已经明令禁止火葬,埋葬汉人。自康熙以来,皇帝都不火葬,而是土葬,纳入国法,以至于历代皇族火葬的事实在此后的正史书籍中是禁忌。此后实行从满族到汉族、从上到下的土葬,满族古老的火葬习俗基本被废除。

从近代到1956,北京的火葬很少,大部分只存在于僧人、俗人等佛教徒之间。有些老家很远,死在北京的外地人是火化的,这样带回去方便。一些处理丧葬事务的寺庙有自制的火化炉(即化身窑),不对外经营。当时最有名的化身窑是阜成门外白堆子村广济寺的塔院。这个化身窑建于1929年,1941年这里只火化了200个人。1949之前,除了上面的广济寺,还有德胜门的大石桥年华寺,阜成门外的下关慈慧寺。

以前北京冬天躺在大街上的乞丐,有的是用慈善机构、政府部门、好心业主捐赠的棺材葬在义冢,有的是寺庙火化。以前有一座供奉马车的庙,名叫陆慈航,据说有百年历史,专门收集街上弃婴的尸骨。这些弃婴也是在寺庙火化的。从65438年到0954年,东郊火葬场火化了2000多具尸体,其中儿童尸体最多。

二、北京现代火葬的建立

北京火葬的逐渐普及和确立是在1956之后。从65438年到0956年,自中央领导倡导火葬以来,北京的现代火葬观念逐渐确立,成为一种新的丧葬习俗。当时人民政府除了建立火葬场外,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宣传火葬,改革丧葬习俗。应该说,这是北京火葬新的真正开始。文革时期北京的火葬率极高,个别年份达到90%以上,但文革后进入低谷。7月198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报告的通知》,主旨是积极推行火葬,严格限制土葬。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长期不懈的宣传。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倡导节俭文明殡葬管理。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北京的火化率迅速上升并趋于稳定。通过多年的努力,火葬已经完全取代了遗体安葬,成为现代北京最重要的丧葬习俗。

古代火葬仪式:

1.女真的火葬习俗中有两个重要的仪式,分别是煮额和葬额。《大金国志》说:你烧你最爱的奴婢和鞍马殉道。当它牺牲吃喝的一切都被烧掉的时候,这就叫烹饪。(1)这是一种追悼会。做饭可以在死者之间,也可以在亲友来吊唁的时候。可以和逝者一起在墓地火化,也可以在逝者纪念日当天火化。《金实高王庸传》:心有(十二)明昌二年正月,孝义皇后崩...鑫茂(12月)开始做饭。这是死后一个月的烹饪仪式。1975年8月,北京通县城关公社发现的两座晋代石墓为火葬墓。墓主人史宗弼是晋朝官员,卒于1177年(即金大定十五年)。他的妻子是女真人贵族。另一座坟墓属于石家族。在墓中的瓮中,发现了被火烧变形的银簪和金饰,这是烹饪习俗的遗迹。这种习俗实际上是火葬的衍生物。尸体可以通过火化升天,祭品也可以。额头也是一种丧葬仪式:亲友去世时,会用刀付出血泪,称为‘送血泪’。(1)这种悼念显得特别英气。

2.《天津实录分析》中有一些元代火葬的记载(见上引)。从这个记载可以知道当时的火葬习俗是:(1)请和尚念经,用乐(乐、佛之类);(2)在家停一两天;(3)灵停后,葬于门外;(4)然后丧事,孝子扶铁,亲友送之;(5)寺内火化,现场宴请亲友;(6)火化后重新安葬;(7)孝子回家,不哭了。(8)安葬后祭奠,向火化方向洒酒饭。有一点可以肯定,火化礼仪比土葬简单多了。

3.清朝皇后的火葬仪式很复杂。顺治十八年初(1661),福临在故宫养心殿(正月初七)死于天花。第二天一大早,在天安门广场外的金水桥上,一名官员被宣布向等候在那里的大臣们宣读了一封哀悼信,要求官员们在最初的九天里每天去干青,在哀悼期间不要私自回家。福临的灵堂布置在干青宫内,正殿和东西两侧挂着白帘,干青门两侧插着条幅和横幅,并建有佛道两个道场。和尚道士日夜念经烧香。第七天,举行了一个小型的抛纸仪式。太后身着黑袍,宫女们都穿着丧服。他们抱着太后,面朝南,来到干青门。在干青门的两侧,他们在黑暗中跪下,在哭喊和悲伤的声音中,他们焚烧了福临的朝服、鞋子和古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