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聋哑中心学校的历史沿革

光绪十三年(1887),米尔斯夫妇在登州(今蓬莱)创办了中国最早的聋人学校——凯奇学校,经费由美国长老会提供。光绪二十一年(1895),米尔斯先生去世,长老会停止提供经费,学校被迫停办。然而,米尔斯夫人继承了丈夫的事业,在农村传教,给欧美的朋友写信,恢复了中途关闭的聋哑学校。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在罗杰斯聋哑学校校长Z·F·威斯特威勒的帮助下,米尔斯夫人将学校迁至芝罘,在铜山一家客栈租了两间小平房。光绪二十六年(1900),米尔斯夫人用亡夫养老、贷款、捐款的资金,在芝罘东山海边购买了17.5亩土地,修建了一座两层小楼和几间平房。学校开始有了自己的校舍。宣彤元年(1909),学校接到长老会的通知,确认学校在长老会的领导下工作,长老会仍可为学校提供45000美元。此后,学校先后两次征地28.5亩,至民国十二年(1923),学校占地48亩,建有六栋楼房和数间平房。

光绪三十二年(1906),米尔斯夫人的侄女安妮塔·E·卡特小姐来到我们学校帮助学生。来烟后,她首先完善了学校制度。第二年,她招了一个聋哑女孩,之后又陆续招了6个人。她成立了一个女生自习室,并将“凯奇学校”改为“烟台凯奇学校”。民国十二年(1923),米尔斯夫人退休,卡特小姐担任校长。到了民国二十五年(1923)接下来的十年,动荡的战争年代,学校日益萧条。

民国二十七年(1938),日寇入侵香烟。第二年,卡特小姐回国,校长是美国女教师魏德玲女士。学校被日伪接管,改名为“烟台励齐学校”。民国30年(1941),太平洋战争爆发,魏女士回国,以中国人栾雪芹为校长;民国32年(1943),王照宁女士为校长;民国三十四年(1945),马秀芳任校长。8月,烟台第一次解放,人民政府接管学校。民国36年(1947)秋,国民党来烟,学校屡遭抢劫破坏。学生人数减少,经费无望。第二年春天,学校不得不把20多名衣食无着的学生送回家。

民国三十七年(1948),烟台第二次解放。人民政府接管学校,调整充实了学校的干部和教师,于10月20日复课,并将学校更名为“烟台市聋哑小学”。学校有40多名学生,附属东山普通小学。在1951年,她接受了道教学校和孤儿学校。1952年7月,学校迁至静安路,开设盲童班,并更名为“烟台市盲聋哑学校”。

1957年,盲人学生迁入青岛市盲人学校,学校名称改为“烟台市聋哑学校”。1961年招收盲校学生,1962年学校恢复原名“烟台市盲聋哑学校”。

文革刚开始,正常的教学秩序被破坏,资料和教具被烧被砸,学校师生所剩无几。直到1970学校才恢复招生,1972扩招,老师陆续调回来,恢复正常的学校生活。1979,地区教育局正式宣布烟台市盲聋哑学校为全市聋人教育中心,定期组织全市聋人学校教师开展学习、教学、科研和培训活动。1987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学校挂出了“烟台市聋人中心学校”和“烟台市盲人学校”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