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历史背景
王安石出生在一个地方官员的家庭。他从小聪明,读书念念不忘。从小随父随官游历南北,增长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百姓生活的艰辛,对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年少时立下“匡正天下,移风易俗”的志向。李青二年(1042)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判官。1058年冬(嘉祐三年),王安石被任命为第三司判官。第二年春天,他去了首都开封,写了几千本书。他指出,法令必须改革,以便它们能够“顺应时代的变化”他认为变法的前提是培养人才,所以主张废除科举制度,从基层选拔官员(“乡党”)。2000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他廉洁奉公,执法严明。他组织民工修堤坝、挖池塘、改善农田灌溉、方便交通,为人民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青苗不到的时候,就把官库里储存的粮食低息借给农民,解决百姓的困难。
承诺进入朝鲜
游三年(1051),在任判官,颇有建树。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牧判官,并担任常州周知和江东监狱的判官。嘉祐三年(1058),他在做法官的时候,给宋仁宗写了几万本书,深刻揭露了官制、科举和奢靡之风的腐朽风气,要求变法和加强边防,提出了“集天下之财,供天下之开支”的理财原则,但并没有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之后,朝廷任命他为原宪执纪,同行的人开始记笔记。他不想担任这个闲职,但他不肯放弃他的话。于是他改了圣旨的位置,为皇帝起草诏书,在北京的监狱里纠察。因为他的话,在朝鲜做官很难。八年八月(1063),他以母亲生病为由,辞职回江宁治丧。英宗即位后(1063—1066),多次召王安石进京,均以丧母、生病为由辞官赴朝。
改革运动
1067年,宗申继位,王安石被任命为江宁知府,随即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讲师。为了摆脱宋朝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和辽、西夏的不断侵扰,1068年,宗申召见王安石“屡入右路”,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他投身政治,主持变法。为了指导改革的实施,成立了一个三部制法规司,并找到了一批支持改革的官员参与新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