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历史:天妃茅台酒是如何诞生的

天妃茅台的由来

茅台酒厂早期出口和内销使用同一商标,印制了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的“金轮牌”商标,也就是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

但50年代国际局势动荡,受冷战思维影响,欧美国家对共产主义思想和分子极为敏感。“金轮牌”商标构成中的五星和齿轮形状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色彩。正因为如此,“金轮”茅台酒在国际市场的销售受到了很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茅台酒厂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决定以敦煌壁画中“飞天献酒”的图案为原型,设计一套既有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又淡化了政治意味,专门用于出口茅台酒的商标。

1958,“天妃品牌”完成了海外注册。发货人香港五丰行以“飞仙牌”为名称在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注册了该商标。这个商标(中国称之为“天妃牌”)属于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广东省粮食进出口总公司和广西粮油进出口总公司,后来又属于贵州省粮油进出口总公司。贵州省内的企业如董酒、习水等也将其作为出口商标使用了一段时间。

天妃茅台的意义

天妃品牌的两个仙女分别取自印度神话中的天籁之神甘律和天籁之神紧那罗。它们的功能是撒花散香,奏乐跳舞。飞天图案是敦煌壁画的标志性意象之一,是世界艺术史上的瑰宝。

早在19世纪,敦煌文明就在西方国家引起了一阵阵热潮。德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瑞典、芬兰等国派出考察队到敦煌进行科学考察。因为敦煌壁画中“飞”的形象在国外影响很大,这个符号被大家接受了,反华势力无言以对。

“天妃牌”商标的诞生不仅展示了中国悠久的艺术历史,而且在世界上也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天妃牌”商标一经推出,迅速帮助茅台酒打开了国际市场,解决了当时反华势力抵制中国出口产品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