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响应和3级响应之间的差异
法律分析:1,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是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的响应级别。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自然灾害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2.次要响应:
二级响应指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80万人以上654.38+0万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654.38+0.5万余间,20万以下房屋倒塌。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部长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
3.三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一把手为组长,下属领导为小组,精干成员为组员。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各项应对措施,成立工作组,全面、高效、有序实施各项救灾工作。
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条块优先”的原则,地方政府优先救灾。灾害发生后,乡、县、地、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灾情,启动相关级别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安置和生活安排,做好救灾工作,做好灾情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设置四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