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的历史演变
清朝时期,皇姑地区是一片农田,有几个村子,几十个农民。
光绪三十三年(1907),京奉铁路设皇姑屯站。此后,工业、商业和交通在这一地区兴起,居民人数不断增加,逐渐形成城镇。
民国二年(1913),沈阳县九区辖新市村、包河堡、东沙河子、北排、新安村、皇姑屯、塔湾、皇家花园、北沙河子九个村,七区辖三个台,共计10个村。
民国十八年(1929)划归沈阳第六区管辖,包括顺城街、工程司街、兴隆街、皇姑屯前街、皇姑屯中街、皇姑屯后街(今亚明、克俭)。
民国二十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属奉天沈阳县九区管辖,主要有皇姑屯、塔湾、北排、新市村、北沙河子、东沙河子、新安村、保和堡等八个村。第七区有三台子,共9个主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底,皇姑地区划归伪奉天城管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8),皇姑区,包括当时的皇姑、北陵区公所,六月。
民国三十六年(1947),1年9月,沈阳从17分为24区,皇姑区西部划出,设立塔湾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165438+10月20日,沈阳解放后,沈阳特别市政府下令将原皇姑、北陵、塔湾三区合并为皇姑区,成立皇姑区政府,同时在皇姑区设立北陵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六月,皇姑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5年5月更名为皇姑区人民委员会。
1966“文革”初期,皇姑区改名为宏伟区。
1968年6月24日,沈阳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皇姑区名称。
1968年7月,皇姑区人民委员会改为皇姑区革命委员会。
9月,1980,更名为皇姑区人民政府。